第五百四十四章 还钱时候是孙子(2 / 4)

「周总,我现在就开始准备证据,那两人的个人信息已经从派出所拿到了,等我的证据准备好就去起诉,这官司打起来太舒服了!」

周毅点点头,他也很期待这个案子的结果,到时候把视频发出去,绝对能引爆一堆眼球。

和周毅说完,霍鹏飞便回了法务部办公室,开始进行起诉状的书写,已经证据的整理和固定。

这里面有的证据是现成的,比如吴秋灵当时拍

的视频,如果想提高证明力的话其实是可以做一个公证的。

公证的目的就是让对方没有任何反驳的借口。反正公证费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

这里要说明一下,很多人都比较迷惑,律师费,对就是律师费,按照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实践中,我们一般都是「谁请律师谁出钱」的。

有的人疑惑就在于,相关法律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胜诉方在案件中的合理开支,就觉得律师费也得人家出。

但这个就错了,民事案件中,并没有规定说一定要请律师的,这样说明白了吧,自己稍微懂一点,完全可以自己起诉,自己打官司的。

但是像公证费这样的就不同了,这是属于必要开支,不管有没有律师,要想胜诉都必须得做这个,所以和诉讼费等费用一样,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至于例外的,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有那么几种,比如我们说的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

霍鹏飞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操作,现在法务部人已经不少了,可以出去打官司的法务都有好多个,更不用说每个法务都配着助理。

像是这种出去公证的活儿,都是由助理来干的。

这一忙就忙到了晚上,霍鹏飞看着准备好的证据,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明天就能想办法干踏马的一炮了!

另一边,牛秀飞回到了家里,从派出所离开后她的手机就没停过。

「喂,你给我打电话干嘛,我都和你说了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要去啊,那我哪知道他在哪,我警告你啊,你再敢来我就报警!」

「什么他把钱都给我了,他天天打我,咋可能会把钱给我呢,那叫家暴你懂不懂,钱都是法院判的,你找法院去啊!」

「你上有老下有小?我管你呢,又不是我的,挂了!」

放下电话,牛秀飞松了口气,最起码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是没什么问题的。

反正一切程序都是正规的,他们俩离婚还打官司了呢。

至于那个姑娘,说实话牛秀飞觉得应该是会起诉的,但是无所谓,现在她那个前夫芦云岭的名下没有半分钱不说,还有一屁股的债呢。

随便去告呗,告赢了又能如何。

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官司赢了,那只是意味着一个开

能不能执行成功,那都是两说呢。

没钱了,法院难道还能给她变出钱来?

就是老公要受罪了,但是没办法,这钱是真的不打算还。

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啊,不还钱能过好日子,还钱了就得过穷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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