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过程对慕远来说就显得很无聊了,天上一个全天候的雷达,这些人只要不进入建筑物内部,他的鼻子就没有用武之地。
其实就算进入了建筑物,慕远基本上也用不着自己的鼻子——让小毛化作第一形态继续跟踪就行了。
有了宠物,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忽然,慕远心头一动:自己是不是脑子少根筋啊?自己之前那么费尽心思去掩盖自己的狗……嗅觉灵敏这一事实,根本没那必要嘛。
自己完全可以牵一条狗,把一切功劳往狗身上推嘛。
就算有人怀疑什么,那也只会怀疑这条狗,而不会怀疑到自己身上。
狗是不会辩解的,这不就是天生的背锅侠吗?
如果以后能够弄到宠物的第三形态,就弄一条狗,那就更完美了。
“尼玛,一条狗就能解决的问题,自己却头疼了这么多天!”慕远一边走着,一边自我批评。
至于怎么向别人解释这条狗为何有如此强的嗅觉,那根本不在慕远考虑范围之内。
狗鼻子灵那是狗的事情,原因我怎么知道?你能耐你自己问狗去啊……
打定主意回西华市就弄一条狗,慕远就暂时将这件事情放在了一边。
不到十分钟,慕远便发现那群人离开了大道,一头钻进了一片烂尾工程的建筑群中。
“这群人也太小心谨慎了吧?大街上鬼影子都没一个,直接在大街上交易不行啊?真以为警察会通过卫星观察你?”
慕远的吐槽明显无法改变这些人的决定,他也只好下令让小毛飞下来跟进去。
不是慕远不想进去,而是眼下天已经黑了,这一片又是正处于开发中的区域,路灯什么的尚未交付使用,就更不用说烂尾楼内了,完全是乌漆嘛黑的一片。
这种环境,更适合小毛发挥。
慕远有些后悔自己没带手电筒,那种可以照应、戳人的手电筒……
……
慕远刚才离开的那个包间,里面的十来人酒兴正浓。
不过因为案子的关系,双方都比较克制,程副支队长与刘松柏之间更多的是叙旧,酒倒是没喝多少。
差不多吃了快一个小时,程副支队长皱着眉头,向范队问道:“老范,你问问看,人找到了没有。这样心里一直悬着,喝酒都没法尽兴嘛。”
刘松柏像只猫头鹰一样,瞬间就把脸转了过去,他的心情大抵与程副支队长是一样的。
之前他确实怕喝酒,但喝酒这事情,经不起撩拨,现在要不是因为案子悬着,他估计就要与程支队分个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