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分钟,小毛在一处地下停车场中找到了那辆车。
车上的人已经走了,但通过现场残留的气息,慕远确定了对方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这就足够了!
不过慕远并没有就此掉以轻心,反而控制着小毛开始了寻踪。
不管距离嫌疑人再怎么近,只要没抓到手中,那就不算稳妥。
更何况,这个案子,抓人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被盗的文物给追回来。
缩小体型的小毛像极了普通的老鼠,没有了那肥滚滚的身子,移动变得更灵活了。
迅速从地下停车场出来,小毛一路嗅探着气息,不到几分钟时间,果然追到了一家饭店里。
此刻,慕远已经驱车进了市区,而玄武大道就在城南这片区域,距离也就不是很远了。
没过多久,他就已经将车停到了这家饭店附近的另一个停车场。
下车后,慕远拿起手机给赖洋拨了一个电话。
“赖洋,你们到哪儿了?”
“正在赶过来的路上,估计还有几公里的路程。”
“我已经到了!你们搞快点,我先去把菜点上。”慕远迅速说了一句,便挂了电话。
对面的赖洋等人心情如何不得而知,慕远心情还是蛮愉快的。
愉快原因很简单,小毛已经找到了那四个嫌疑人,而且对方也才刚坐在饭桌上不久,饭菜都还没端上来呢。
慕远觉得,这种情况下是不适合抓人的。
既然对方已经点了餐,就应该让他们把饭吃完后再抓。
不然这桌饭菜浪费了不说,回头到了局里,公安局还得为他们准备伙食,国家资源不能这样浪费不是?
而为了能抵近监视,不至于让对方溜走,他们最好是待在饭店里监视。
可如果待在饭店里什么都不做,就显得太惹眼了不是?
为了伪装得更形象一些,在这饭店里点一桌餐不算过分吧?
更何况,现在已经到了饭点,总不能只办案不吃饭不是?
迈着轻快的脚步,慕远进了饭店。
这是一家中餐店,装修还是蛮有格调的,古风古味……
慕远就在大厅里吆喝了一句:“老板,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