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四千点侠义值,哪怕一天五六十点,也得两三个月呢。
两三个月……挺长的不是吗?
这还没扣掉偶尔心血来潮搞搞十连抽啥的。
嗯,为了能尽快让小毛升级,慕远觉得自己破案的效率似乎应该加快一点。
毕竟与之前相比,自己现在能用的“工具”更多了。
心里这样想着,慕远忽然开口道:“冯局,我打算……从明天开始搬出去住了。”
冯局愣了愣,问道:“为什么?你买房子了?”
慕远咧了咧嘴,买房子?还没跑马拉松呢,哪有钱买房子啊!
“租的,与别人合租。”慕远甚是淡定地回答道。
冯局讶然,道:“既然是租的,那就没必要吧?再局里住还不一样是住?”
慕远摸了摸后脑勺,无奈说道:“我也不想啊!可苏记者她说一个人不敢住,非得拉上我。”
“……”
冯局表情很怪异。
苏记者他自然认识,除了因为几次采访苏记者都到场了之外,上次慕远主动要求请苏记者过来采访也给冯局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可是,你小子这话算咋回事?
这是人话吗?
啥叫你也不想?
你这样说很容易挨揍啊!
冯局深吸一口气,他对慕远也算了解了,这种情况只能忍。
“那你就尽快搬过去吧!”冯局说道,“不过你这间宿舍我还是给你留着,毕竟你加班时间多,有时候太晚了不方便回去,也能在这里休息一下。”
“谢谢冯局!”慕远甚是高兴。
虽说对他来说是否休息并不重要,但有这么一件宿舍在这里,万一将来苏记者不打算与自己合租了,自己也能有个落脚点不是?
不然到时候再向冯局要宿舍,还说是被苏记者赶出来的,那多没面子。
……
星期六早上,慕远在食堂吃完早餐,方才悠悠然地提着几个袋子放到自己车上,然后驱车前往苏瑾秋所租住的那个小区。
这个小区名叫蓝湾印象,是近些年新修的一个小区。
费了一番口舌,慕远也没能进入小区,最后还是那负责看守停车场的物业给苏瑾秋打了电话,确认了慕远的身份后才让他将车开进去的。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这个小区的管理还是非常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