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给跪了(3 / 4)

脑子虽然在开小差,但他的鼻子却是在任劳任怨地工作。

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气息,同时也没忘了抱怨夜晚空气中弥漫的烧烤味和火锅味。

嫌疑人刚跑了七八分钟,哪怕牵条警犬出来,也有一定的几率完成追踪,更何况慕远比警犬可要牛逼多了。

至少警犬无法从现场分辨出那是嫌疑人的气息,但慕远可以。

跑了十来分钟,慕远稍稍有些气喘了。

不过通过嗅觉细胞传递到大脑的气息越来越清晰,慕远干劲十足。

转过一个街角,慕远看到前方一个悠然前行的身影,他穿着黑色夹克。

……

高劲松表情很淡定,内心却是紧张得一批。

就在刚刚,他闲来无事在大街上闲逛,突然看到了一件巨大的、金灿灿的物事,那物事套在一个肉质的脖子上,至于其他的,在那巨大的黄金面前全都可以忽略。

同时,高劲松又有一些愤怒。

他绝对那根金项链是对他的一种嘲讽!或者说是对他同族的一种嘲讽——这完全无视了小偷和抢劫犯的存在嘛。

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他出手了。

出手的过程无比顺利,一个虎扑过去,然后一扯,项链便到手了。

作为一位老手,在东西到手的那一瞬间,他便认定了那是正品。

所以,他逃跑——不,撤离的速度更快,拿出了他多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一路蛇皮走位、绕过敌方的插眼、偶尔还得施展闪现的技术……

仅仅两百米的距离,他自信甩掉了一切追兵——也可能根本没有追兵,不过那不重要,谨慎总是没错的。

现在,在周围的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闲逛到这里来的陌生人罢了。这在大街上再正常不过,谁与谁不是陌生人呢?

悠然走过了两条街,高劲松撤退时的紧张感消散,倒是突发横财的紧张感仿佛有一只手在攥着他的心脏。

“这钱,怎么用呢?”高劲松开始盘算起来。

从大宝剑,到买一辆代步车,他都考虑过。

甚至,在手握着那根金项链的时候,他连自己的首套房买那儿都考虑好了——尽管一根项链还不够首付,但只要刚才那种善良的大娘多一些,首付,那根本不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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