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奋斗吧!少年……(2 / 4)

孙曦,职业经理人,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两年,孙曦过得一直非常潦倒。

毕竟在这个国家,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好找吗?职业经理人也算是半个特殊职业了,找一个犯过职务侵占罪的人到公司当高层,那不是给自己找不愉快吗?

不过后来还真有公司把孙曦给招聘了。

这个公司的名字叫鸿禧商贸。

从这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家搞货物贸易的公司,如果去查营业执照上的许可范围,这种公司绝对可以大到没边了。

当然,就算营业范围再大,那也绝对不可能包括贩毒。

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慕远就纠结了。

这些推论可以指引出侦查方向,但无法作为证据。

如何找出证据呢?

证据分为很多种,包括本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单一的证据指向并不足以认定一个人的罪行,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相互印证。

“先从嫌疑人入手,看看能否从对方口中挖出一些东西。”

慕远心中有了决定,便开始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很多警察审问嫌疑人,习惯逮着人就问,一般的小案子,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遇到大案,却需要谨慎。

慕远就喜欢先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先了解嫌疑人自身的一些情况。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可以更好的把控讯问的主动权。

然而,当慕远查看何峰资料的时候,却发现警方这边掌握的有关于何峰的信息很少。

除了籍贯、身份证号,驾驶人信息,以及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之外,竟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资料。

从其个人简历上看,他1岁时,父母离异,虽然法院判给了父亲,但除了给他一顿吃的之外,从来都没管过他。

这样的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似乎也不足为怪……

只不过别人基本上都是小偷小摸,达不到他这种层次。

至于这何峰何时与“孙哥”等人勾搭在一起的,暂时不得而知——这也很正常,如果这都属于公开信息的话,那这个犯罪团伙也不可能存活到今天了。

就在慕远查看资料的过程中,熊大队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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