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名为《飞翔的荷兰人特殊船员专用雇佣条例》的契约上,详细的规定了克拉肯的各种义务。
比如,在身体合适的情况下无条件的服从船长的征召出战,没有得到船长的允许无法攻击伤害任何船员以及船只本身等等。
简略的描述一下,反正,几乎和包身工区别不大,约等于使唤丫头。
而且,在契约上,已经说好了,克拉肯曾经的收获,也就是它巢穴里收藏有一半要作为它初次上船的船资。
也就是说,那枚来自拉罗里纳斯的心核,王元亨也有一半的所有权,只是暂时寄存在它那。
而王元亨的义务,就是提供克拉肯在船上的吃住,的地方。
同时,克拉肯出场的战斗,它的缴获的战利品,其中的五成归它。
关于这一点,克拉肯和王元亨争执了很久。
克拉肯觉得自己要无条件为王元亨服务战斗就很委屈了,自己缴获的战利品当然应该归自己。
但是作为船长,王元亨“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着克拉肯的上船的方向后,细细讲解后。
克拉肯终于“体谅”了船长的良苦用心,表示自己会带头做好一名优秀的船员,主动提出以后愿意上交一半战利品投入到飞翔的荷兰人船员互助基金里。
至于其他的船员,幽灵少女结爱应该算一个吧,还有五头死亡黑鲨,嗯,剩下的迟早都会有的。
关于这个基金的具体管理,当然就由英明神武、能者多劳的船长大人亲自负责了。
其实王元亨原本还打算让对方出食宿费以及船员应该给与船长的缴获分成。后来想想,克拉肯好歹也是号称过海王的男人,不,海怪,要是以后连点收入都没有,难免会严重的影响这位船员的积极性,导致它出工不出力。
为了不影响飞翔的荷兰人上友好团结,互助共进的良好气氛,作为船长的王元亨表示就不需要收它的食宿费了,同时,也不再向它收取任何其他额外的费用。
当然,它以后也没有的固定的船员工资,收入就全靠了自己出战的战利品缴获。
而且,只保证它的基本食宿,要想加餐,那就是额外消费,得自己出钱。
毕竟一头超级海怪的食宿压力本身就很大了好吗,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虽然,克拉肯的属性完全对得起那份价钱,但是,资本从来都是没有良心的好吗。
一名不压榨船员的船长,那还算是一名优秀的船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