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当拿出这个证据之后,这个凶手顿时语无伦次了起来,甚至因为被怼的哑口无言,直接将头上的假发摘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王瑶差点笑疯了。
合着在场的几个人里面,只有两个人不是秃子?
事到如今,犯人还想嘴硬,继续进行了一番“证言”。
但在王瑶看来,这种“证言”和“狡辩”无异。
就像之前千寻说的那样,为了掩盖一个谎言,他肯定会用更大的一个谎言去掩盖,而这样就给了他们突破口,只要揭穿了其中一点,所有谎言都将不攻自破。
有了前两次信心的王瑶仔细查看证言,发现他说的“自己是看到了时间,因为凶器是时钟”这句话非常可疑。
这凶器明明是个“思考者”雕像好不好?
她立刻选择把这件证物举证,但却被对方律师反驳,这个凶器真的是个时钟。
但现在有了个新的问题:这个凶器,但凡是正常人,第一眼看上去都会以为它是个“雕像”,你是怎么知道它是时钟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你进入过案发现场!
这样一来,你的证言与第一次的证言又相互矛盾了!
当成步堂把这些话说完,真凶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难看”来形容了。
但成步堂可没有管他,而是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推测,判断出这个证人才是本案的真凶!
要说他为了不被送进监狱,也是煞费苦心,在最后关头好像挣扎一番,要求成步堂给出证据证明是这个时钟报时,以及是否在事发当天就慢了两个小时!
前者倒是挺好证明的,无非就是当场把那个雕像打开,看看时间是不是和现在差了两个小时就行,最主要的是后者......
讲真的,这要怎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