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得李善国来到陈氏家里之时,人群早已散去,院中那夫妇的尸体也没人收拾,鲜血流了一地。
微微皱眉,李善国蹲下身子,仔细查看了两具尸体,据都是一剑穿喉,极为利索干净,和那陈氏描述的基本一致。
将里里外外都勘察了一遍,又去了陈氏所住的柴房之中,仔细查看痕迹。
在其中也的确看到了那杨姓男子的脚印,到此,这位李大人心中已经有八九分确定杨氏所言为真。
不过其为了严谨,又自去周围询问了一番百姓。
结合周围百姓的描述,李善国已经将事情的原委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前些时日,镇上百姓被妖魔所迷,这位李大人作为亲身经历者也是知道的。
虽然杨氏只是说了自己所知道之事,但李善国已经猜出那杨氏夫妇心中所想,竟然是贪图这陈氏房产,这才闹出了如今种种。
心中思虑已罢,眼看天色不早,便回了衙门。
书房之中,李善国奋笔疾书,将案件经过从头到尾写了下来,又附上了自己的处理意见。
杀人者偿命,但念及其主动自首,加上是那杨氏夫妇歹意在先,陈氏反击,情有可原。
罪在反击太过,失手杀人,故请明公鉴,应罪减三等,充其家,流其身。
平时一般的小罪小恶,李善国自家便处理了,但如今此事涉及两条人命,并不是他一个税官能够处理。
加上青羊镇又没有牧民官,只能报到州府,由知州过目,拿到批文之后才可处置。
将文书叠好,用火漆封口之后装入小袋,而后收入怀中,小心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