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也差别很大,每条最少十万起,最高百万封顶,再多金主爸爸也会觉得不值。
以前都是玩阴阳合同,六百万商演,假如六十万的税,合同直接签一百万,交十万搞定。
现在查的严,冰冰姐不就是因为这个彻底栽了?
按理说明星要代言必须自己先试用,但实际很少有人履行应尽义务。如果是跨国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不用无所谓,毕竟人家不是一锤子买卖。
但小企业请明星,就是为招商,想尽办法拉加盟商。比如饮料,很少有人真正喝自己代言的。还有汽车,谁会开十几万的车出门?
总结一句话:企业看名气,明星靠人品。
至于消费者……
您只能自己看着办!
张芬看着丁诚离开的背影,暗自叹气,其实来找的人真不少,按照自己的逻辑,应该照单全收。
但花姐不同意,坚持把丁诚打造成优质实力派,作为公司未来最重要的金字招牌,无论演技还是公众形象,都不能杀鸡取卵。
几次接触下来,这小子的确挺上进,演技不用说,二十出头已经锋芒毕露,别说同龄人,就是三四十的老江湖都未必能压的住。
人品也不错,来公司快一年,除了演技,私生活低调的令人发指,刚开始还以为是初来乍到装的,结果发现真是老干部。
几项加起来,难怪花姐当成宝,这年头有本事的人谁没个脾气?像这种低调内敛的年轻人,还真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