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王子点了点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这片森林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巨人,他一顿能吃掉一头牛、一只猪,以及一只羊,如果食物得不到满足,他就会攻击附近的村落,附近的村民们向他进贡来保证不受到骚扰,还好他一个星期只吃一顿饭,村民们还是勉强能支撑得住的。
但是今年这个国家由于受到一个女巫的诅咒,土地面临干旱,再也长不出粮食来了,村民们自己都吃不饱,自然没有足够的贡品送给巨人,于是他们希望巨人能够减少一些贡品,但是巨人不仅不答应,还说如果没有牛羊就要以村民来当食物。
而我正好游历到了此处,听到了这件事情,身为一名高贵的王子、一名勇敢的骑士,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于是我自告奋勇前来讨伐巨人。”
楚歌听了却是一阵奇怪,“你为什么不多找些人啊?比如雇一些佣兵什么的,实在不行让那些村民派一些民兵助战也好啊。”
那爱德华王子却惊讶道,“让贪婪的佣兵和没用的农民分走属于我的荣耀,这怎么可能,况且身为一名王子,又是一名骑士,战胜邪恶本就是我的职责、我的命运,我的兄长们每一个都曾为了荣耀而战斗过,如今终于轮到我了,我怎么可以放过这样的机会。”
这个爱德华王子虽然有点装模作样,但却是个自来熟,或者说完全没有什么城府,三个人才聊了几句,就把自己的底细全都给透露了个干净,事实上楚歌感觉压根就不是套话,而是这个爱德华王子爱显摆的关系。
“身为家中的第七个儿子,我的每一位兄长都曾作出过惊人的事迹,被世人所传诵。
我的大哥曾经斩杀过一头巨龙,在巨龙守护的城堡里救出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并因此成了国王。
我的二哥去讨伐另一头巨龙,结果被烧死了,不过的他的功绩依然被世人所铭记。
我的三哥没有去讨伐巨龙,而是去讨伐一个女巫,结果被女巫变成了癞蛤蟆,被一辆商人的马车压死了。
我的四哥在爬一座高塔的时候摔死了,可怜的家伙,真不知道有什么毛病,他的事迹也是我家族中最糟糕的一个。
我的五哥在讨伐一个巫师的时候,被巫师的诅咒变成了石像,至今仍然屹立在那个巫师的城堡的大门外,据说只有真爱之吻才能从诅咒中拯救他,每年都有很多少女慕名的去哪里试图吻醒他的石像,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结果,好吧,至少他还有希望继续他的冒险。
我的六哥去了隔壁的国家,吻醒了那个国王因为诅咒而昏迷不醒的独生女儿,结果那个国王死后传位给他,他便成了那个国家的新国王,走了狗屎运的混蛋,圣诞节也不知道回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