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谦虽然有心替村里谋发展,但不代表他就是个愿意吃亏的人。
这份合同明确规定了,这两口池塘的所有权正式转让给陈正谦个人,然后承包土地范围内,部分耕地按照每亩28元/年的价格租赁给陈正谦,而林地则以12元/亩的价格租赁给陈正谦。
因此,这五百多亩的土地,陈正谦每年要支付给村委会以及村民一共675元,然后换来了一份长达3年的合约。
这样一来,两口池塘跟这五百多亩的土地,就归陈正谦所有了。
实话说,陈正谦给的这个价格已经不算低了。
在这种偏僻农村,像这样的土地到处都是,如果村里不肯承包,他大不了到隔壁村去找,到时候吃亏的又不是他。
而且承包价格,也是按照他当初承诺的最高价格来算,怎么样看都是村委占了大便宜。
不过陈正谦自己也没觉得吃亏就是了。
国家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最多是3年,而林地则是最多7年,而合约上面只是标明了3年。
因为还不知道3年后是什么样的状况,所以陈正谦另外特别添加了一条个人优先享有承包权,还有村民如果违反合约,要赔偿百倍的违约金。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他们当中,会不会有人因为自己赚到钱了,眼红想要来分一杯羹。
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实在太恶心了。
陈正谦可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出现在自己身上,还是早早预防比较好。
对陈正谦来说,7块钱一年的承包费用,实在是便宜得过分,干脆直接一次就交了十年的承包费用,这下子他们就算想耍赖,也得考虑下违约金交不交得起吧?
然后这个小行为,却让以陈荣良为首的村委会成员们大喜,对陈正谦是感激涕零,不亏是大老板啊,出手真是大方。
这下子年底总算是有钱买鞭炮纸钱烧给给老祖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