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弯腰从床榻下拖出一口破旧的木箱子,上面全是灰尘。
木大娘吹一下灰尘,笑道:“这都是我替你收集起来的。”
“是什么?”李邺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木大娘打开箱子,里面竟然是长长短短二十几根木棍,很多都断裂了。
“这根就是你第一次打泥球用的木棍!”
木大娘拾起一根短小的木棍笑道:“那时你才一点点大,就拿着这根小木棍在院子打球。”
“所有的都是?”
“都是你用过的,一根不少,大娘都给你收集起来了。”
望着一箱子二十几根木棍,李邺眼睛湿润了,这哪里是木棍,分明是一個老人对自己满腔的慈爱。
………
前世的数理化,语文历史地理,现在对他还没有用,背几首唐诗宋词也不可能轰动长安。
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只读了一年书,会写出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谁会相信?
相反,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成为权贵的猎物。
务实是才生存之道,他要融入唐朝,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
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了解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主要是力量、速度和敏锐。
他可以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正是他力量远远超过同龄人,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特别能挨揍,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
另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速度疾快,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百发百中,尽管有点恶心。
当然,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
这天晚上,李邺在院墙上点了一炷香,他站在院子里对角另一边,相距约两丈,他手中持马球杆,唐朝马球杆像极了后世的曲棍球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