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九章 欲加之罪(2 / 4)

藏国 高月 243 字 8个月前

“卑职不敢!卑职不敢!”

官员吓得连忙退下,敬羽又令道:“让裴升来见我!”

不多时,御史台审案官裴升匆匆赶来,“参见敬中丞!”

敬羽批了一张办案令交给他,“这個周受良你来负责审讯,他是李岘的心腹,必然知道李岘的老底,他若不招,把七大刑轮番给他用一遍,留下他一口气。”

裴升迟疑一下,“七大刑他恐怕熬不过去,从来没有人能活下来,会死掉的!”

“那就让他尝尝水火瓮,不招就把他煨熟了。”

水火瓮就是来俊臣发明的请君入瓮,先把人捆绑起来,头朝下塞进一个装满水的大瓮中,然后用火烤,水开了,人也熟了。

这不是用来审犯人,而是用来恐吓犯案官员,看完全过程,再用绳子一捆,塞进水瓮中,没有官员不招的。

裴升答应一声匆匆去了.

周受良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不肯效忠梁崇义,逃回朝廷,竟然会遭到如此残酷的刑罚,当他看见一个犯人被活活煮熟后,他当即吓瘫了,把自己所知道关于李岘的一切都老老实实招供了。

敬羽一共整理出李岘的三大罪状,第一,未经朝廷允许擅自铸钱,其实这是所有节度使都干的事情,就看朝廷追不追究,一旦追究就是大罪。

第二,未经吏部同意私下任命官员,这是吏权,李邺和朝廷谈判争得面红耳赤的,就是巴蜀的吏权,连李邺都不敢私下做的事情,李岘居然做了,这也是大罪。

第三,未经天子同意,擅自减免税赋,这虽然是李岘爱民的表现,但减免税赋的权力在天子手中,实际上就是李邺和朝廷谈判的重点之一,定税权,这当然也是大罪。

其他收受一点银子,收受几件书画,这些都是小问题,不重要,敬羽整理出来的三件罪名涉及到拥兵自立,属于造反大罪。

更重要是很详实,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时间、地点、事件经过都很详细,赖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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