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四千二百多万亩都能照着这个标准收取,那么总共就能收到2100多万石白米。其中的一成用于各级军屯卫、军屯所的开销,一成用于运输费,其余都上缴大元帅府......差不多就是1600多万石吧。”
“不多啊!”郑芝龙笑道,“东南的土地都是一年两季,抹平丰年荒年上田下田,再扣了种粮,所得的均数怎么都有一石半百米吧?再少那就是偷懒了......一石半交五斗,还余下一石米。要租我家的田,交那么点租子可不行!”
“是不多!”钱谦益道,“他们原来要交的租子,每亩不会少于一石,可是朝廷却得不到几斤米。”
东南的田,只要不是梯田、坡田,一亩产米两石的均数都有。如果租地主家的田,一石米的租子绝对是不会少的。军屯田只收五斗,那绝对是个优惠价。
而且东南的田并不都种稻米,还有相当数量是种棉花、种桑树、种茶叶、种油菜的、种蔬菜、种果子的。种经济作物可比种稻米赚得多!
现在军屯卫不管佃户种什么,一律都是三到七斗米的租子。而且没有额外的摊派、赋税、徭役、加征。
对于真正租田耕种的民户、军户(现在也免除军籍)而言,这样的租子绝对可以喊皇恩浩荡了。
可问题是东南这边还有许多士大夫“租”了军田和官田,然后一粒米都不交上去的......所谓的“侵占”,其实就是以租种的名义进行的。
要不然怎么占?直接把军田、官田划到私人名下做出地契?那是不行的,鱼鳞账册上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