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大明的田税总额里面是包括了官田田租的!在包括田租的情况下,明朝田赋收取最多的洪武年间,也不过3300万石......按照当时的民田、官田数目平均,大约就是一亩一斗。
而到了明末,在册的土地数目都有七亿多亩,比洪武年间大幅增加,可是田赋却只有两千万出头,有时候还收不足!
与此同时,老百姓却觉得负担极重,到了要造反的地步......其中的原因,当然就是国家失去了对土地和人口的直接掌握,只能乞食与士大夫!
不仅田赋要靠士大夫的恩赐,连军屯官田的租子,也得让士绅过上一遍手,国家收得再少,和种地的农民是没有关系的。
而朱慈烺在抄了南京勋贵和世袭武官的家,又夺了他们世代把持的卫所之后,就将得到的土地(包括官田、私田、隐田、军田)一律划为军屯田,归入军屯卫,然后再由军屯卫下面的屯所和租种土地的佃户直接签订契约。
在军屯、勋贵和盐商土地集中的应天、太平府、镇江府、滁州、扬州府境内,截止崇祯十七年底,已经有1000万亩的土地完成了“军屯直辖”,另外还有超过500万亩土地被分配给了克难新军的中下级官兵。
光是这1000万亩,每年就能收到600多万石的租子(这一带田土质量比较好),在扣除了“管理费”后,可以上交到大元帅府军屯卫仓库中的大米,仍然能超过500万石......
如果已经没收到手的5000万亩(包括清理出来的军屯和官田)中的4000万亩都能完成签约(余下的大部分都要分配掉),那么收入将能达到2000万石,即便扣掉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也能有1600万石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