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兴二年,安南黎朝德隆元年,西历1649年。
崇祯历六月初六。
晴空万里,火辣的阳光,再次照耀在安南国南部这片靠近大海的狭长土地上。
在一条名为香江的大河北岸,坐落着一座四四方方,周长约有十七八里的中国式城池。
飘扬的一面阮字大旗,表明了这座城池的主人,就是统治安南南部顺化、广南、泰宁三府的阮福濒。这里就是南阮的本据之城富春。
阮福濒统治的三府之地被往来贸易的西方人和明人称为“广南国”。不过包括阮福濒在内的历代阮主,却从没有自称为广南国主或是广南国王。虽然阮主拥有一国之君所能拥有的一切权力,在顺化、广南、泰宁三府土地上就是事实上的君主。
但是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安南国内,大义名分总还是要讲究的。北方的郑主对黎皇有生杀予夺之权,但依旧自居为黎朝之臣,不敢篡黎为郑。
而南方的阮主虽然经营起了一个独立王国,割据称雄已经四代,但一样不公开建国称王。而且还要打着“忠黎”的旗号和北方的郑主对抗。
同样的,后黎朝虽然在安南国内以帝王自居,但是在面对大明的时候,还是要自居人臣。甚至还为了“都统”和“国王”的名号耿耿于怀——后黎朝“中兴”以来的这些年,安南的使臣可不止一次向大明朝求封国王了。
可是北方的天朝上国,哪怕陷入了内忧外患之中,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松过口。
不过安南国内的各方势力,对这事儿也习以为常了。安南国内要讲大义名分,北方的天朝上国一样喜欢这个调调——都统司是内属,安南国可就是外藩了!
内属变成外藩,账面上就失了地,这事儿自然是成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