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华长在王府,又是嫁到侯府,自幼见过用过的好东西不计其数,在她看来,头面首饰就应该是这般精致华丽,因此,她看到这支宫制的金簪,并没有诧异,听说这是叶氏送给罗锦言的,她心里欢喜,但凡是这种长辈所赐的东西,一般只会给儿媳和女儿,罗锦言是真心实意视依依为儿媳了。
赵明华给秦家的信物是一条镶金嵌玉的马鞭:“这是世子小时候用过的,是太婆婆赏的。”
送走赵明华和惜惜,罗锦言让夏至去甜井胡同,把和骁勇侯府交换信物的事,告诉了叶氏。
叶氏闻言很高兴,她一直感念当年庆王妃的仗义相助,又和赵明华相处了一阵子,很喜欢这位心思纯净的县主。她对夏至道:“你告诉你家奶奶,这门亲事若是能成,那就是天作之合,最好不过了。”
夏至正要告辞,小丫头跑了进来:“夫人,亲家太太过来了。”
这两个小丫头,连同看门兼管花草的水伯,都是明远堂过来的,水伯以前是掬翠轩的,也是服侍过秦老太爷的人,年轻时练过拳脚,如今七十岁了,依然腰板挺直,走路如风。秦珏原想多派几名护卫过来,无奈这里地方小,护卫们都是男的,恐有不便,便只留了水伯一人。
夏至和鸿雁迎了出去,张氏不是自己来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尾巴——小语儿和宝意。
张氏把那天在奇巧馆买的物件带过来了,她笑着说道:“奇巧馆的伙计当日就给送到杨树胡同了,刚好大姑奶奶临盆,我也就没有顾上这件事,这会儿才想起来,一问才知道,元姐儿来了夫人这里,索性带上这两个小的,借着送东西,过来讨顿酒喝。”
叶氏好酒,她这里总有好酒。
叶氏闻言哈哈大笑,对鸿雁道:“去把大爷刚送来的那坛子女儿红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