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采访,小目标(4 / 4)

两个月!

就两个月啊!

仅仅用了两个月就赚了普通人家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的一百万,这他喵的还是人!?

乐慧贞内心疯狂的咆哮了起来。

要知道,她工作至今,连这些钱的十分之一都没有赚出来啊!

顿时,她看曹德的眼神就有些不对劲了起来,就好像在看一只怪物一般。

不过!

毕竟是职业记者,有职业素养的。

所以,乐慧贞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并且转移话题道,“众所周知,作家都是需要灵感的,不知道曹先生平常是如何寻找灵感的呢?”

她不敢在刚刚的话题问下去了。

毕竟,曹德的回答实在太欠揍了。

一百万被称为小目标就算了,这货竟然还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目标,不仅让人羡慕和嫉妒。

还让人恨啊!

她要是再问下去,怕是到时候播出,电视台都给人砸了。

“哦,说到灵感这事情我跟其他作家不一样!”

曹德眼中闪过了一丝精光后,道,“其他作家都喜欢看风景,或者找个安静的地方呆着,以此来寻找灵感,但我则是喜欢吃!”

“吃!?”乐慧贞好奇道。

“对!”

曹德点了点后,认真道,“吃到美味的食物就是一种享受,而在享受的过程之中,我的灵感也会像泉水一般涌现出来!”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提一下我常吃的餐厅了,一家名为炸鸡仙人的西式快餐店!”

“虽然是快餐,但他家的炸鸡做的特别好吃,不仅外脆,内嫩,而且还多汁,一口下去那汁水溢满整个口腔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啊!”

“能吃到就是一种享受!”

“可惜,他家目前只在九龙警署附近开了一家店,因为生意太火爆,就连我也常常买不到!”

“但好在,我听说他们家将在这个月的二十五号,在尖沙咀,旺角,铜锣湾等等地方附近的警署再开五家,到时候有这些店的分流,我肯定能买到!”

乐慧贞听着,露出了满脸的古怪。

怎么说呢...

这回答,听起来感觉怪怪的?

不像是真的在回答,反而像是在...打广告!?

不过!

乐慧贞倒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曹德太喜欢这餐厅,才这么说的

而之后,她又问了几个关于书中角色,剧情之类的问题后,就和摄像师撤了!

“乐慧贞嘛...有意思!”

曹德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了一丝精光,饶有兴趣的呢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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