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我生气我骂两句人还犯法了!”
“再说拍照,人家明星被狗仔拍,你们都不管,我就拍个男的管你们什么事!”
对此,段所长直接没有回应,反而是对着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员说了与一句:“写上,拒不认罪,态度极差,认为拍摄侮辱他人并不犯法!”
这可是审讯时的执法记录!
在公审的时候,审判长会酌情采取上面的意见的!
这样一写,基本就是不可能从轻判处了!
当然,这货已经成典型了!
只会从重,不会从轻!
“乱写什么呢!我没不认罪啊!我是没有罪!”
这一下,刘奇可急了!
治安局审讯不是专门让嫌疑人说吗!
怎么这边问都不问,直接就写,而且对他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段所长顿了顿继续道:“在群里发言称要强制猥亵女性的人是你吧,并且你还付出了行动,蹲在人家小区门口一直不走,且在当事人出来后,你还主动跟了上去!”
听到这话,刘奇彻底坐不住了,他大声喊叫道:“我没有!群里的话是我发的,不过那是我生气了才那样说的!”
“我可不敢大白天的在路上对人家做些什么啊!”
“那请问你跟上去做什么?”段所长反问道。
“我是想拍摄他的照片,像骂那个男乘客一样的骂她!”
闻言,段所长再次跟旁边的警员说道:“写上,审讯过程中承认偷拍女性!犯罪动机极为明显!”
卧槽!
这就犯罪动机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