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实行无罪假定的话,破案难度增加,破不了案那官员就会变成那个“冤大头”。承担积案未破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这些地方官肯定是反对实行无罪假定的了。
秦牧想了想,看似随意地问道:“司马先生,若是把刑狱之事。从地方主官的职责中剥离出来,司马先生认为他们还会坚持反对吗?”
“剥离出来”司马安心如电转,隐隐猜到了皇帝的后手了,这后手真是非同小可啊。
目前大秦的地方行政构架中。只有省一级设有专管司法刑狱的按察使司,与布政使司并立为三使司。
州县之中,则没有设立专管司法刑狱的官员。全由知州、知县一肩担。
如果把司法刑狱之事从全国的知州知县职权中剥离出来,那么全国的州县就得另设衙门,另置官员,涉及面之广,遍及全国。
“陛下,恐怕要将司法刑狱之事从地方官员的职权中剥离出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拿一个知县来说,失去了司法审判权,等于是让他手上的权力减少了一半。”
司马安顿了一顿,坦然地说道,“不瞒陛下,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地方官员,往往是从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获得最多的好处,这种好处并不一定是指钱财;
比如宋朝的包拯,从中获得的是一个包青天的美名,让人千古传颂。换而言之,便是清正的官员,也可能反对将司法权从他们手上剥离。”
秦牧不觉间蹙了蹙眉头,司法权在手对地方官员来说,实际上相当于手握生杀大权,污官希望利用手中的生杀大权,获取酒色财气。清官想利用这项大权,获取一个清名。
现在要剥夺他们这项权力,试想有谁愿意?
然而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