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摇头道:“现在就招集大臣共议,口风一露出去,反而不好办。朕只相信司马先生,希望司马先生为朕想想策略,同时暂时守好口风。”
“陛下信任,臣感激涕零,只是陛下若要把司法权从地方官员职权中剥离,涉及到方方面面,终究是要与大臣商议之后,才好落实的。”
秦牧当然知道,无论什么政策,终究是要靠大臣去执行落实,只是现在他还没有把事件事捋顺,心里还没有底。
“不急,等先把奇他特剿灭,安定边境之后,再安心革除内弊不迟,朕现在与司马先生论及此事,是因为你是内阁首辅,是朕最信赖的大臣,应该让你先有个心里准备,同时为朕想想对策,至于其他大臣,暂且先不要说,以免惹来无谓的风波。”
“多谢陛下,臣,死而后已。”
就整件事而言,要改革的主国是地方上的司法体系和行政构架,朝廷各部门的职权要改革的大体上只有刑部。
这是因为,朝中大致已经形成了执法、监察、立法权的分离,只有审判权的界限比较模糊。
具体来说,大秦的执法权是掌握在刑部手上,监察权掌握在都察院手里,立法权大致是由大理寺掌握。
审判权,也就是法院的职能,主要还是控制在刑部手中。而一些重大的案件,都督院和大理寺往往也会参加,组成所谓的三司会审。
刑部既有法院的审判权,又有警司的执法权,这是需要改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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