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陈景乐知道她想法,估计会嗤笑。多稀罕,种地这种本事都是刻在dna里的好不好。
再说,只要种子洒下去,动动手指,菜就能长得很好,压根不用费心。
……
“哟,景钰回来了呀!”
陈振基骑着小电驴出现,从车上拖下一个大号麻袋:“刚好家里的树菠萝熟了,摘了好几个,送两个给你们尝尝。”
鸡哥家有几棵超过30年树龄的菠萝树,陈景乐小时候可眼馋了。毕竟那个年代,能够补充糖分的食物可不多。果子差不多成熟的时候,还得防着别让人偷去。
“不错啊。”
陈景乐拨开袋口,俩大树菠萝,一个起码30斤,不知吃不吃得完。
“谢谢!”陈景钰受宠若惊。
陈振基笑呵呵挥手:“嗨,乐哥可是我大哥,跟我客气什么,走啦,家里等我吃饭呢。”
望着远去的小电驴,陈景钰眼睛微眯。
明明以前都叫“阿乐”的,怎么突然叫“乐哥”?
有古怪!
转头看向一手一个树菠萝,正准备往屋里提的陈景乐:“你跟他出去鬼混了??”大有一副准备清理门户之势,
怪就怪陈振基在村里口碑好坏参半。
陈景乐翻白眼:“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可没兴趣!”
没等陈景钰说什么,又来人了。
这回是陈春明。
“嗨乐哥,噢~景钰回来啦?正好今天摘了点龙眼,送点过来给你们尝尝。”
小伙子放下肩头的麻袋,不好意思笑了笑,跟陈景乐打声招呼就溜了。
陈景钰看着眼前满满一麻袋龙眼,愣愣出神。
你管这叫一点?
去掉枝叶,少说也有个三四十斤,特别是今年早市的龙眼贵得要死,她在学校都没舍得买。
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