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湖人的王炸(1 / 4)

篮球是一个追求得分的运动项目,哪支球队的得分更高,哪知球队就会赢得胜利。

可是篮球只有一个,完成进攻出手的人永远也只会有一个。

由此衍生出了两个最基本的战术流派,第一个就是美职篮目前多见的巨星球战术,第二个则是团队篮球。

巨星球是尽可能多的让球集中在最有把握命中投篮,得分最高效的球星手中,让他们出手。

球星的能力肯定比平常球员更高,把出手机会全部交给他们,球队的进攻效率就会提高。

可是球星的体能是有限的,会随着不断完成进攻而衰退,没有一个球星能包揽球队一场比赛的所有得分,一场比赛能够出手2次以上,这个球星就算拥有一个合格的体能了。

所以,球星们开始追求,如何在尽可能少的体能消耗下最高效率的得分。

不同时期,不同球星给出的答案是不一样的。

在篮球刚刚创立的时候,受到同期世界第一运动足球的影响,讲究传切和配合,球星更多的是小个子无球空切手。

紧接着,人们发现离篮筐越近,得分效率越高。于是球星成了巨人,例如张伯伦这样的洪荒猛兽,他抬抬手就可以触碰到篮筐,可以一场比赛出手3次以上,因为他要做的就是接球,然后将球在内线打进。身体素质的全面碾压,让张伯伦成为了远古篮球巨星球打法的最佳典范。

这个时候的球星们,大量的得分集中在了篮下。

随着时代的发展,球星们发现。除非自己天赋异禀,身体素质能碾压对方球员,来到美职篮后,拥挤的篮下,遍地巨人。得分开始变得艰难,往往在大学联赛砍分如同探囊取物的球星进入美职篮就变得销声匿迹,就是因为他们或因身体对抗没有绝对优势,或因体能受限,再也没有办法用禁区得分统治比赛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距离投篮开始变得受到球星们的欢迎。中距离可以有效避免和对方球员的肉搏,投篮一次消耗的体能也远远小于杀到篮下腾空而起完成上篮。

这个得分方式更加贴近巨星球的理念,用最少的体能,消耗最多的球权,同时高效率的得分。

于是韦斯特,魔术师,伯德等等一批精通中距离投篮的球星开始统治比赛。他们的得分再也不用消耗大量精力杀入禁区,这给他们节省了体能,让他们能够消化更多的球权,他们的统治力就能贯穿整场比赛。

于是衍变到199年代,没有一个球星不精通中距离得分。甚至四大中锋除了奥尼尔之外,每一个人的中距离都巅峰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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