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三小只愈发离谱的发言,柯南心中是既感慨、又无奈。
这些小孩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对生命也越来越没有敬畏之心了。
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也是这样呢?
柯南回想起一年前的自己,在遇到案件的时候也会露出兴奋表情。
尤其案件越是扑朔迷离,大脑就越感觉兴奋。
这种多巴胺疯狂分泌的感觉,让自己很是享受。
可殊不知,这种想法会让人越来越像一个破案机器,而非一个人类侦探。
从享受推理的过程,到期许案件的发生。
一个平庸且无人伤亡的案件还不够,越离奇、凶残的案件才越享受。
一旦这种愿望很长时间得不到满足,那么会发生什么?亲自下场制造案件……
这个转变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逐渐追求刺激的过程。
柯南反思着自己,同时也在反思自己一直以来视作信仰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追求推理乐趣的侦探。
当找不到能给他大脑带来刺激的案件时,他会无聊到脑子几乎疯掉,靠吗啡才能过度低谷期。
在这种追求推理和谜题的过程中,是否会在过程中失去人类该有的共情能力?一桩案件的发生,往往代表着某人的利益受到损伤,金钱或者生命利益。
期许这样的事情能够每天发生,难道是人类该有的思想吗?可是如果福尔摩斯长期遇不到能带给他刺激的案件,又会发生什么事情?福尔摩斯可能会变成疯子,正如他一直对华生说的。
或者吸食吗啡过量,某一天孤独地死在贝克街221B的房子里。
亦或亲自下场制造案件,寻求另一种追寻刺激的方式。
如果说驱使莫里亚蒂犯罪的东西是野心,那么福尔摩斯就是纯粹的乐趣了。
这种罪犯反而更加可怕。
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没有目的可循,而偏偏福尔摩斯又是一个逻辑无比缜密的人。
他将会是史上最“完美”的罪犯……
还好福尔摩斯只是文学作品中塑造的人物,无论他好与坏、生或死,都是作者的一念之差。
可现实世界并不是这样的。
有些事情一旦做了,就无法回头。
有些思维一旦从小养成,长大后就很难再改变。
无论是自己还是三小只都应该树立一种思维——侦探是为了解决案件而存在,而不应该是期许案件的发生。
因此,柯南决定现在就给三小只板一板习惯,尽量不让其再跟着自己破案,接受来自案件的精神刺激。
“好了,午休时间也快结束了,我们回教室去吧……”
柯南转过头,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三小只看着直接扭身离去的柯南,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在他们的印象中,柯南往往能将警方已经定性为意外事故的案子,弄成凶手设计的案件。
结果这次柯南什么都没有说,连再调查一下都不调查。
三人面面相觑。
可是没有柯南这个主心骨,他们就算想调查也没有任何方向,只能悻悻地跟着一起返回教室。
……
下午第一节体育课的课间,柯南借口上厕所,脱离了少年侦探团。
他独自来到教师办公室,先是伸头看了一圈,却没有看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