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维达募兵(1 / 4)

酒馆是一座城镇人流的一大交汇处,尤其是帕拉汶这样人口超过两万的大城市,城里的几处酒馆更是整日充满了喧嚣,雇佣兵、探险家、忙活了一天的工人都喜欢在这里呆着,喝几杯兑了水的麦芽酒,之后聊天打牌,喝多了还可以在后院打上一架,让周围看热闹的人下上几注。如果要寻找不怕死的帮手和士兵的话,这里到处都是,只要有钱就行。

拜伦还看到了一队围坐在一起大吃大喝的雇佣骑兵,他在后院也看到过这些骑兵的坐骑,都是壮实敏捷的猎马和作战时会披甲的军马,不由得升起一股羡慕之情。在游戏当中,这种雇佣骑兵工资高昂而且不如各国的顶级骑兵,所以玩家发展起来之后并被重视。不过现在,他走过去的时候这些吃着美食喝着葡萄酒的雇佣兵却根本不屑于看他,因为拜伦现在的确是没有雇佣他们的资本和声望。

拜伦找到了酒馆的老板,这是一个穿着皮革围裙的中年男人,虽然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就连很多贵族也会派人到他这里询问情报,他和很多势力都有联系,酒馆里发生的一切也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在这个老板的介绍下,拜伦成功雇到了一个叫做大个约翰的雇佣兵。这家伙身材魁梧,一米八十多高,有一张有些僵硬的圆脸,看上去还是很有气势的。

“我曾经作为新兵上过战场,,杀过人,我去过很多地方,半个斯瓦迪亚都走遍了,还会骑马,您不会选错人的。每周3第纳尔,只要我能做的,您让我干什么都行。”

大个约翰此时正对这个年轻的雇主推销着自己,虽然这里对方看起来拥有库吉特汗国的血统,指不定是干什么的。但是对于他这个已经失业了好几周,囊中羞涩的雇佣哨兵而言,只要有口饭吃就行,至于白活黑活,对雇佣兵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劫道抢钱,黑夜偷牛的事他也不是没干过。

雇佣哨兵:装备:蒙皮盾、加厚皮甲、矛、短剑、皮盔、破旧皮靴;评价:最常见的雇佣兵;

而拜伦也对这个临时的保镖挺满意的,自带装备而且不要预付金,名声也还行。不过他得防着点这个大个子,雇佣兵这行十分反感伤害雇主,但是也不是没有过。

在酒馆里两人吃了午饭,面包配奶酪,约翰吃的挺香不过他很不习惯,而且盐和油很贵,没有这两样的食物味道清淡的令他这个天朝食客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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