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原因也不复杂。我之前在一个领主家当帮工,我在那里学会了做杂货,就是现在我做的这些。他们待我不错,不过有一天我看到了夫人的那个首饰,我实在是无法拒绝它”
克雷斯说道这里,拿出了一枚镶嵌着宝石的别针,那是夫人们在宴会上胸口最漂亮的装饰品。拜伦也见过不少市面了,他可以肯定那颗小小的别针的价值肯定超过15第纳尔。
“我逃出了那里,沿途又靠着自己的本事活了下来。我来到了德赫瑞姆,听到了你正在招募人手的消息,而且我从一些熟人那里打听了一下,我想一个能够收买城里那些流氓的人应该也不会拒绝我。我来到你的营地里找了工作,干了快一个月了,我现在可以肯定,我的决定是对的。”
“那么,你是否会雇佣我呢,拜伦队长?不过我可以保证,如果你想要抓住我的话,一定不会成功的。”
克雷斯的表情非常自信,她完全有信心在拜伦拔剑之前用匕首刺进拜伦的心脏里。在房间里睡觉的时候,拜伦可不会穿着盔甲,他现在没有什么保护,没法抵挡那把匕首。
“很好,克雷斯。我要恭喜你,你被我雇用了。我想每周1第纳尔的薪水应该会让你满意,而且你在战场上杀敌之后拿到的也归你。很高兴能有一个出色的刺客加入我们,跟着我们,没有谁能审判你。”
拜伦虽然震惊于这个年轻的女孩为何会如此的残忍,但是还是用生活所迫和环境影响人的理由说服了自己,并且以对方能接受的方式占了起来,向对方发出了邀请。
“以后你说了算,老大。”
克雷斯点了点头,抱着手臂再次笑了一下。
她信任了拜伦,加入了拜伦的队伍。而且她也放心自己的安全,在她看来,拜伦的队伍里还没有谁能在她想离开的时候抓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