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队伍里十人,七个都是刺客装束,轻皮甲、匕首、火枪兜帽。这种职业配置很不寻常。除非专业的侦查队伍,寻常猎荒队根本不可能是这种超凡职业搭配。
再看到那批人的贪婪眼神之后,他立刻就意识到自己遇到曾经的同行了。
显然,这不是一支正经的猎荒队。
因为他对这群人的那种打量“肥羊”的神态太熟悉了,这是怪盗啊!
“”
雷恩心中吐槽了一句,突然觉得有些出师不利。
或许对方是怪盗改行来猎荒了?
他可没这么天真,面色不便地回应道:“前天,我是‘铁鹞子猎荒团’的队医。我们团之前在南边遇到了一大波尸潮,大家都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逃离了那该死的鬼地方”
听到这话,小脏辫首领明显来了兴趣,又问道:“哦?南边有尸潮?具体在哪个位置?活尸最高是阶?数量有多少?”
显然,对方也想从他嘴里知道一些消息。
雷恩随口说道:“三阶,南边五十里小树林里,大概几百头的样子,我也没具体数。但泥土里到处爬出来都是”
“有很强的活尸?”
“嗯。我看到了三阶的腐尸”
“有几头?”
“三五头”
“”
一问一答,雷恩也很有耐心编故事。
听完,小脏辫首领嘴角溢出了一抹嘲讽的冷笑,说道:“好了,身上所有的一切拔下来,你可以滚了!”
职业怪盗从来不哔哔。
看到这记过,雷恩完全没有任何意外,却又故作惊恐,“你你们是什么意思?”
一个盗贼冷笑道:“我们是‘黑骷髅团’的,你觉得我们是什么意思?”
雷恩眉头微微一挑,眼底闪过了一抹冷色。
报出名号,这也就意味着,对方要杀人了!
而且这“黑骷髅怪盗团”不就是奥玛三大怪盗团之一?当初截杀黑金商会,疑似奥玛高层控制的怪盗团?
啧啧,冤家路窄啊。
这些家伙也会挑地方,抢劫和比猎荒容易暴富多了。不用自己冒风险探索危险区域,找个合适的位置等着别的猎荒队回城就好。
火枪已经指着了脑袋,雷恩按照对方的要求,缓缓脱掉了身上的背包,看上去像是要舍财免灾。
可就同一时间,枪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