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说发钱就发钱,当天晚上的补习会后,就确定了第一批发钱的数量和人,第二天就让黄仁下山取钱,将之发了下去。
需要补充蛋白质的曹宝明得了2块钱,够买十几斤牛肉,或者上百斤的黄豆制品了。
家庭条件不太好的何成得了8块,纯粹用于补贴家用,好说歹说的被杨锐给塞了过去。
最终,一共有12个人拿钱,大约是锐学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所用的名义全是奖学金。
事实上,这些钱和已经设立的奖学金是重叠的,更像是助学金的性质,属于锐学组的内部福利。
因为人人都能申请,想申请就能有,许多人反而没有去申请。
另外,杨锐给钱也有些太快,以至于不少人还没想好,一期的钱就发光了。其急迫程度被王国华形容为“像是钱烧手似的”。
在杨锐眼里,现在的钱确实挺烧手的。
这可是一个“投机倒把”罪能判死刑,“流氓罪”能判死刑的年代。
在来自214年的杨锐眼里,“投机倒把罪”是个什么罪,“流氓罪”是个什么罪,根本说不清楚。实际上,最高法都扯不清这个问题。至于地方司法机关,干脆就把它们当作一个垃圾袋,什么需要罗织罪名的往里面放,想判的重一点的往里面放,想判的轻一点的也往里面放。
此时的司法成熟度也根本没有成熟度,青的像是刚破土的小苗似的。无论是公安局、检察院还是法院,你要找一个法律科班出身的干部都难。即使找到了,这些干部也指不定被同化成什么样了。
犯罪没犯罪,犯罪的严重不严重,和这些人纠结法律条文,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偏偏国内刚刚结束动荡,能找到牛就算不错了,想找放牛的,自然是难上加难。
杨锐为了让自己远大前途不至于夭折,干脆用普通人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越过了法律的界限,同时,他又用个人所知的一切发侦查手段保护自己的行为安全。
这种做法自然效率很低,却是最安全和明智的做法。
毕竟,好不容易重生了一次,要是因为某人仇富之类的事情,就此断送了前途,那就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