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南冥摇头,“我只知道今天你是请客的人。”
“对,对,我请客。”陆老又是哈哈大笑。
旁边陆振国无语,这种呆萌的对话,哪里好笑了?不过爸今天心情好象不错啊。
一般人前后两天经历了心脏病突发差点猝死,又被人挟持差点被杀掉的险境,不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就不错了,也就陆老这种人物,还能开怀大笑。
不过这样也好,最近爸心思越来越重,整日愁眉不展,找个开心果逗逗他也好。
家里的孙子辈,见到他就像是老鼠见到猫一般,都绕着道走,哪个敢和他这般说笑了?
“伯伯我叫陆思贤,这个是我儿子陆振国,你叫他二哥就好。”陆老指着身边的中年人陆振国道。
“二哥。”南冥老实不客气地叫了一句。
陈伟差点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你你你小子知道这是谁吗?
陆振国倒是想开了,思考角度一变,顿时觉得也没什么,笑着应了。
“既然你叫了我一声二哥……”陆振国摸了摸身上,还真是身无长物。
现在风气正清,别说没有什么奢侈品在身上,就算是有也不敢显摆出来,陆振国摸了摸,倒是摸出来一杆钢笔,蓝色笔身,银色笔帽,箭形笔夹,看起来和学校门口十块钱一个的钢笔没有什么不同。
钢笔拿出来,陆振国又有些犹豫了,这杆笔还是很多年前父亲送他的,陪着他走过了好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他来说极为珍贵,却没想到,今天将此拿了出来。
此物虽重,但与南冥对老爷子的救命之恩相比,就又算不得什么。
南冥和陈伟各自救了陆老一次,陈伟的救命之恩其实很好报答,大家都身在官场职场,不需多说。
而南冥现在不过是个孩子,怎么感谢南冥却极难思量。
若说一顿饭就将这救命之恩揭过去了,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心思瞬间转了一遍,陆振国将那钢笔双手送了过去,道:“小冥你现在还是学生吧,那我就送你一杆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