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听着有些遥远,但很清晰。不多时,马蹄声变成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近。
“嘿,小伙子们,”亚瑟双手重重拍在蓝尼和布兰迪肩上,说,“在聊什么新鲜话题呢?”
布兰迪笑着对亚瑟的胸口捶了一记,说:“不是让你带点皮尔逊的心头好吗?你空着手是几个意思?”
亚瑟神秘地笑了笑,伸手从包里掏出一瓶之前皮尔逊给他们分享过的海军朗姆酒,悄声说:“我趁皮尔逊方便的时候顺出来的。”
“牛逼啊你,这都能被你翻出来,我之前可是把他那里翻了个底朝天,可连半瓶威士忌都没搜出来。”布兰迪一把抢过酒瓶,迫不及待地打开瓶塞就灌了一口。
“这是啥东西?”蓝尼有些懵。
布兰迪也不回答,只是把酒瓶子递给蓝尼,说:“你尝尝就知道了。”
蓝尼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下一秒脸颊立刻涨红,差点把刚喝下去的酒吐出来:“我去,这什么鬼东西?医用酒精吗?”
亚瑟一边嘲笑蓝尼的狼狈,一边为他解答道:“这是海军朗姆酒,皮尔逊的心头好,没别的特点,就是烈,够劲。”
“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体是不是瞬间就暖和起来了?”布兰迪问。
蓝尼活动活动脖子,仔细感受了一下,惊讶道:“还真挺管用的!”
“是吧。”布兰迪笑了。
在布兰迪和蓝尼两个小年轻正玩笑时,亚瑟拿出望远镜观察伊莎贝拉湖附近的情况。和过去几天的一无所获不同,这一次,他发现了异常。
“嘿,快来看!”亚瑟低声喊道。
布兰迪和蓝尼听见亚瑟的话语,知道他有所发现,立刻也进入状态。
布兰迪抢过亚瑟手中的望远镜,向亚瑟所指的方向看去。
伊莎贝拉湖畔,一个庞大的白色身影正缓缓移动,如果不是它异于周围环境的行动,在人的视野里,它的身体就像一块长着茂盛雪苔巨大石头。它步履不急不缓,颇有悠然自得之意,完全没有意识到不远处的山上有三双眼睛正紧盯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