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酒店。
薛钊刚下飞机,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旁边还戳着一位,比他年龄略小,边帮忙边道:“哥,我都约好了,人家一会就过来。”
“你电话里吹的天花乱坠,这人到底靠谱么?”他问。
“啧,你还不相信我么?我平时最烦这些东西了,但这位可是真本事,咱俩上次一见面,我还没怎么着呢,人家咔咔一顿搂,说的是八九不离十。”
“呵,人家可能把你家底都摸清了,搁哪儿装神弄鬼呢。”薛钊笑道。
“这话说的,我能找着人家都是缘分……”
那人有点急,道:“就算他把我摸清了,那总不能认识你吧?等会你俩见见,是骡子是马一下就知道了。”
“那倒也是。”他点点头。
这人叫陈昱,是他的朋友,或者说,是依附于薛家的商业家族。陈家在盛天经商,地位跟曾家相当,只是经营范围比较冷门,来往不多。
而薛家是京城豪门,这种家族都十分低调,普通百姓很少了解,所以陈昱才讲出上面的话。
薛钊带的行李很多,忙了一会才整理完毕。衣服、鞋子就罢了,到最后,他竟然拎出一个便携式的电饭煲来,还有一口袋米。
陈昱吓了一跳,问:“哥,你最近学厨艺呢?”
“什么学厨艺?我这段肠胃不好,大夫说喝点粥养养,反正也不费事。”
薛钊把电饭煲扔在桌子上,又貌似随意的放好口袋。那袋中自然是灵米,他已经连续吃了四五天,每天一碗稀粥。
不愧是天赐之物,他明显感觉到自身精力变得充足,睡眠踏实,晨勃正常,连带着心情也开阔几分。
“叮咚叮咚!”
正此时,忽听电话声响,陈昱拿起来一接,问:“人快到了,我让他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