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古代结婚年龄太低了(2 / 4)

宁妃看着生气的朱允炆,说道:“虽然朝廷规定男十六,女十四,可成婚。但民间并没有严格执行过,十三岁小是小了一些,也并没有多少问题。”

“怎么没问题!”

朱允炆生气了。

十三岁啊,这身体还没发育,刚刚进入青春期,这就要嫁人了?你妹的,知不知道搁后世这是要判重刑的!

但朱允炆也清楚,自己的愤怒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整个古代中国,几乎都处在“早婚”时代。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不要以为周朝是三十岁才娶老婆,人家这里的规定只是说,你如果是男人,只允许你打光棍到三十岁,如果你是女人,那也只能单身到二十,混到三十多二十多还没老婆老公的,可是违背“礼仪”的大事……

一句话,单身太久,犯法啊……

孔子重礼,曾做过解释:“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

也就是说周朝时,人家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

可以成婚。

汉朝时期法律更简单,只规定女子法定结婚年龄是十五岁。

男人?

哦,没规定,你们看着办吧……

唐朝初期还不错,法律规定是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成婚。不过这一条明显是没执行彻底,因为小武成为武媚娘的时候,也才十四岁……

但了唐开元年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将结婚年龄下限直接调整为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摧残青少年了!

宋代沿袭唐代初期的规定,但额外附加了一条催婚的内容:“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明代朱元璋极为重视人口,规定的是男十六,女十四。同样也加了一条:四十岁以下的女人不允许当尼姑。

值得说明的是,朱元璋没有规定四十岁以下的男人不能当和尚,估计这也是与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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