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沉重地声音传出,大地浑似颤抖。
在李芳干惊恐的目光中,五十余身体高过七尺,魁梧彪横的大汉摇晃了过来,他们穿着的是动物的毛皮衣,手中握着的,不是马刀,也不是长枪,而是锤,确切地来说,是一截铁木的端部,安装着石头锤。
锤多重,没有人知道,但看在地上砰砰作响,就如同砸在人心之上,令人无法呼吸!
这就是朝-鲜中极为精锐的一支部队,名为加别赤,他们清一色都是女真人!
这一支队伍原本是李成桂的重要力量,后来给了李芳远,然而没几年,这支队伍就给了李世藩,李成桂的小儿子!
李芳干忘记了,李世藩在第一次王子之乱中,已经死掉了,这支队伍也不见了踪影,原以为被解散了,荒废了,不成想竟重新回到了李芳远的手中!
他们,是野人!
不!
是野兽!
李芳干畏惧了,但事已至此,只能冲杀,否则,必死无疑!
“杀!”
克制住恐惧,不畏死亡,这才是勇士!
李芳远见状,咬了咬牙,刀锋一指,高声下令:“杀!”
弓弦动,箭乱飞!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密集的人马,闭着眼也能射中,无论是射中人,还是射中马,结果都差不多。马一疼,就容易跑,跑不动就容易跳,人一旦掉下去,那就彻底完了。
但是,如此近的距离,一旦遮起盾牌好,也很好防御,加上李芳干的人也是身经百战的精锐,有些人以盾牌为支撑,站在马背上,长刀一递,射箭的人就被干掉了,从梯子上摔了下去。
加上这只是寻常府邸的围墙,不是城墙,一群人拼了命的撞击,围墙根本无法支撑,轰隆倒塌一片,不少弓箭手直接被埋在了砖石之下。
生命是脆弱的,一刀一箭都会见血。生命是顽强的,一刀一箭,未必会死。
死了的,没人在意。活着的,接着拼杀。
或死或生,这就是他们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