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烤完面包,下午就得为皮革店的事着想,临近集市的日子,忙碌是常态。
家里虽说开的是皮革店,但自叔叔离世后,他的封邑——一间染坊便收归男爵所有,而念及过往的情份,这间位处乡村的染坊对自己收费只有别人的三分一,从猎户农民那收各类皮革,再到染坊织染,最后在集市时摆上店面。
一手拎着称砰和戥子,另一手挂个小锣,晨伊来到男爵领的鲱鱼村,村名虽跟鲱鱼有关,这里却不产鲱鱼,而是盛产一种叫比斯鱼的河鱼,据说被不知哪任男爵错认成鲱鱼,所以有了这村名。
“奥布里大叔,这猪皮重三磅,八银里德,加十一铜迪尔。”
“狗皮?我看看,一磅六,六银里德。”
“玛丽,你这羊皮毛没刮好,只能五银里德,不能再多,这布织得不错,很长,二银里德,多给你三铜迪尔。”
敲着铜锣,晨伊吆喝着收皮布,团团包围的村民们琢磨着价位,收上来的皮布堆到租来的驴上,一叠接叠。
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终于把一个村能收的皮布基本都收上,晨伊绑好驴上的皮布,收起铜锣,但没急着走。
远远地,走来一个格外矮小瘦弱的身影,那是矮人女孩莱莉。
“晨伊先生,等等我爸爸,他去公共烤炉拿面包了。”她稚声稚气道,嘴唇周围长了幼小的胡茬,这是矮人即将进入青春期的标志。
“好的,莱莉。”
晨伊摸了摸莱莉的脑袋,她爸爸碎山与叔叔是好友,是村里的猎户,不是故事里常见的铁匠,即便矮人都有不错的技艺,但不是每个矮人都能当铁匠,一个男爵领需要的铁匠可能就一两个。
不到一刻钟,蓄着快垂地的长须,矮壮的身影远远出现在地平线上,他迈着短腿,急匆匆地抱着一叠灰色皮跑来。
“碎山大叔,这是狼皮?”晨伊不禁讶然,狼皮处理得很粗糙,上面还有没洗净的血。
待碎山走近,晨伊才看见他的脸颊格外瘦削,泛着饥黄色。
“是的,孩子,我蹲森林里蹲了三天。”碎山挤出皱巴巴的笑容,眼眶深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