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放下水瓶,说道,“我考虑过这个问题。”
其他三人都看了过来,詹姆斯-麦卡沃伊好奇的问道,“你考虑过?”
马修还真不是信口开河,曾经从新闻中看到非洲特别是撒哈拉以南地区发生战争和冲突的时候,总能发现一个很奇怪的景象,那就是非洲人开枪很少举枪瞄准,而是把枪高高的举过头顶进行射击,如此销魂的姿势着实让人感到新奇。
他为此专门在智能机上查过。
“说说看。”奥兰多-布鲁姆催促道。
“原因嘛,我总结有三个方面。”马修伸出一个手指,“信仰和文化问题。在非洲的很多地方,由于文化程度很低,觉得现代武器包括枪械、rpg是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这些之所以能杀人无非是白人的魔法或者一种他们不知道的巫术罢了,对于这些武器的工作原理就完全不懂了。所以说,只要拿起枪朝着大概方向开火就可以了,目标会被应声摧毁,根本不需要瞄准。”
另外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显然不相信这话。
“别不信!”马修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我在某个军事节目上看过。在非洲,除了个别正规军,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想法深信不疑,甚至有人坚信:用布条蘸满羊血后绑在枪上,就能一枪打死自己的目标,不管敌人有没有给自己买防弹符咒,也不管你有没有瞄准,这是一种信仰射击,跟射击姿势和枪法没有一美分的关系。”
接着,他竖起第二根手指,“姿势销魂很炫酷!非洲人天性乐观,表现力很强,喜欢追逐潮流,即使在战争期间也有不少打扮光鲜的非洲时尚达人穿梭在残壁断垣之中,非洲人把喜欢炫酷追求个性的特点也带到了战场上。”
那三个家伙已经哈哈笑了起来。
“你们想想啊……”马修继续说道,“在战场中,鲜艳的服装和奇异的发型,再加上手举冲锋枪正处于巫医法力加持的状态下,百发百中,这个时候,用什么姿势射击已经不重要了,战斗已经变成了一门艺术,把枪举过头顶显示力量和勇气,吓得敌人魂飞魄散。”
他又竖起第三根手指,“好了,玩笑开完了,说认真的。真正的原因应该是缺乏训练没人教。非洲无论是正规军还是私人武装的士兵,接受到的军事训练都很少,没有教官去告诉他们该如何正确使用枪支,更没有人告诉枪是靠什么原理杀人的。”
詹姆斯-麦卡沃伊点了点头,“就最后一条靠谱。”
“你说是信仰射击……”奥兰多-布鲁姆问道,“信仰和射击哪个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