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暮假装没听见齐致远的念叨,安静地坐在顾夕颜身边,看她亲自为他做靴子。
“夕颜,你手好巧。”
她绣功了得,针脚齐整,比绣坊的绣娘绣功还要好。
“你先忙你的正事,致远都等急了。我听闻搬家也有吉时的,公子莫误了时辰。”顾夕颜正色道。
“不急,我也没什么东西要搬的。我想着这两日还住在隔壁,迎娶你的时候从隔壁过来也快……”
齐致远听到这儿忍不住了:“公子可使不得,陛下说了要公子从新府邸来迎接新娘!”
“夕颜,你觉得从哪里迎接新娘更好?”周暮把齐致远的话当成耳边风。
顾夕颜静默片刻才道:“要不还是听陛下的吩咐,陛下虽然没正式宣布公子的身份,但也就是最近的事了,从周府出门,似乎更能代表你的身份。”
周暮附和道:“也是,我还要压周行一头,抢走他的风头,当然要从新府邸来接我的新娘。”
他居然把这最重要的事给忘了。
“所以公子还是赶紧去搬家吧。再有几日就要成亲,成亲前几天都不能打照面,公子又忘了?!”顾夕颜觉得,周暮可能是打算接下来两天也不时来看望她,才不愿意搬去新家。
周暮坐着不动:“搬家不急,太阳还没下山,晚上再搬也不迟的。”
至于成亲前几天新郎新娘不宜见面这种风俗,说起来虽然迷信,但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最后还是顾夕颜劝了半个时辰,周暮才依依不舍地起身:“我今日搬家,你作为我的妻子是不是该去送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