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冷静下来,欧文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个兵种。
剑士属于帝国时代中的基础兵种,虽然个头不是很高,体格却不错,头戴铁盔,身穿皮甲,装备单手剑跟圆木盾,能打能抗还能跑,可以适应各种复杂的战斗环境,属于万金油的那种。
相比之下,步弓手的个头要更高一些,穿着一件背心式的皮甲,露出一双结实的膀臂,拿着木弓,背着箭囊,眼神明亮,精神头不错。
欧文把帝国时代的兵种跟原本手下的士兵一对比,发现前者要比后者强上不少,不敢说高出一个层次,十对十,赢定了,十对二十,哪怕不占据地利,依然能打个惨胜。
作出这样的判断,并非没有根据的。
欧文虽然没当过兵,也没干过架,但是他知道人其实很脆弱,任由你是武术冠军还是重量级拳王,腰子上挨一刀都得跪。
尤其是古代,筋骨损伤还有活下来的希望,可若是内脏受损,几乎可以跟获得鬼门关门票划上等号了。
否则古代为何允许民间持有兵器,私藏盔甲却是谋反的大罪,就是因为人再厉害也扛不住几轮箭雨,相反,若是穿上一套好的铠甲,凭借一身蛮力杀个三进三出并非不可能。
领地的士兵虽然不如系统士兵精锐,可装备不算太差,而且只要他这个领主一声令下是真敢拼命,挺起长矛一个冲锋,挨上基本就死定了,所以帝国时代的士兵虽然更精锐一些,欧文依然做出这样的判断。
如此也是提醒自己不要依仗系统士兵就目中无人,系统士兵也不是无敌的,一旦在战争中犯下这样的错误,他怕是没有重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