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小巷发生激烈交火,反而没一个路人从这过了。
哥谭人太精觉,或者说,笨蛋早死光了。
只过去十分钟,几十米外的巷子口有车灯晃动,寸头里维斯又拨打一次电话,立即就有两名神情呆滞的老头走进来。
里维斯比划着指了指文斯,小老头就蹲下身抬尸体,始终不发一言。
“他们是聋哑人?”隐藏在里维斯身后的哈莉低声道。
“如果瞎子能认路,他们会又聋又瞎。”里维斯随意道。
“让他们把另外三具尸体也抬走。”哈莉忽然道。
里维斯面色一变,警惕道:“你什么意思?”
“放心,我是修女,以真名与家族的姓氏对上帝发誓,绝不会反悔。只不过单独失踪文斯一人,太显眼,太不合理。”哈莉道。
“你不懂!”里维斯激动道:“如果今晚文斯坚持要做个好人,我真的会开枪打死他,然后像现在这样,召唤收尸人。
这是gcpd的老传统,持续了数十年,或者上百年?
我回到警局,只需对警督和大队长说,文斯在行动中失联,他们便不会再多问一句。”
“法克!”哈莉低骂一句,沉声道:“如果只死文斯一个,你能走传统,可现在你的partner也死了,怎么解释?”
“在和du贩的交火中,他光荣牺牲。”
“你却毫发无伤?”哈莉冷笑,“最好的选择就是他们都消失,然后你回去装茫然,只说自己没遇到他们。
除非,你在骗我,你会对缉毒队坦白今晚的失败,然后重整旗鼓,再来报复我!”
一边说,她还一边把枪管顶在里维斯后背。
——motherfuk,就算把四具尸体都处理了,回到警局,老子一样会联合同伴,卷土重来。小溅人,你还是太嫩了!
里维斯故意踟蹰片刻,又对两个聋哑老人比划了手势。
仅仅三分钟后,这条小巷就清洁一新。
收尸人甚至拿着一种特殊的喷剂,像打农药一样,把这段小巷地面墙壁全部喷洒一遍。
哥谭某化学天才发明的血液反应消除液,一种特殊的细菌,可以在四十八小时内分解血红素。
“现在我可以走了吧?”里维斯紧张地问。
“我们一起离开这儿,也许我得回一趟圣公会。”哈莉道。
里维斯张张嘴,最终叹息一声,努力维持“哥谭大佬”的形象,强装镇定,缓步行走。
直到快离开巷口,汽笛与路人的喧嚣,纷纷入耳,商店门前的霓虹与街边路灯,在地面投下斑驳光彩.......寸头队长终于松了一口气,到了街上,连警察也不敢随便杀——“砰!”
这一刻时间似乎变得极慢,放松与欣喜的表情,凝固在缉毒警的脸上,眼中却充满了疑惑与不甘。
如果此时此地再来一段《再见警察》,这寸头里维斯都敢与梁朝伟争影帝了。
同样的缉毒警,同样在迎来曙光前被突然爆头,同样复杂而生动的面部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