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
即便你是政-府官员,也不一定有资格调查贪、污犯。
比如,卫生所的所长,能调查铁道部的贪腐吗?
显然不行。
连官都不能管官,百特曼一个平民,却做了警察、纪检委、检察院等一干执法机关的活。
所以,我觉得他的行为,对现有司法是一种伤害。
可我之前又说了,没他干预,哥谭法律只会更加败坏,他其实在捍卫法律。
总结:英雄的行为,对法律有伤害,也有好处,如果好坏相抵消,最终是正效果,就说明英雄的‘行善权’对社会有好处,既然有好处,那就改法律。
一百条罪行,可能对应一百条法律,今天改一条法律,明天再改,总有一天,法律全部该改掉,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和旧社会,不也跟着崩溃了?
别说全改,只改一部分根本法,旧有的社会制度也顶不住。立国之初的法律,决定了国家的最终走向,等需要改良时,你改良了只能加速灭亡,反正我没见过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有哪国改良成功的,最终都是彻底革新......算了,只说d英雄,不谈法律,我就一个理科生,不懂文科的那些东西。
回到英雄行善权对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如果好坏相抵消,最终是负效果,说明英雄的行善权对社会无益,无益就该取消,英雄消失。
而d英雄时代来临,说明世界需要英雄,那问题来了,这是否代表米国现有的法律和制度,不适应新时代,要崩溃了?
于是,哈莉才有之后的一系列感慨。
这便是“第491章,英雄与正义”最后一段,我想表达的内容。
唉,可能篇幅有限,我当时又想到哪写到哪,写得随性,内容不够精炼,引起大家的误会。
当然,也可能没误会,只是不赞同我的说法。
不赞同也没关系,我自己没想要、也没能力强化这方面的内容,只不过正好写到英雄与法律冲突的这段剧情,有感而发罢了。
对整体情节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