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惨,那你觉得我要不要答应布鲁斯的求婚?”
哈莉奇怪道:“他这么不小心,老早就让你发现打算向你求婚?”
“呃,他今天下午已经求过了,在格林伍德蛋糕店外。戒指藏在一个气球中,他玩了个魔术......很浪漫。”赛琳娜一脸甜蜜的傻笑,右手无意识摩挲左手无名指。
那里戴着个熠熠生辉的粉钻戒指。
哈莉木着脸道:“所以你找我,并非询问建议,只是想得到我的祝福?”
“如果你觉得不合适,我会留下戒指,拒绝和他进教堂。”赛琳娜道。
“为什么?”
“你嘴巴很灵,只要你认为不合适,必然是弊大于利。”赛琳娜一脸认真地说。
“嘴巴很灵?这是什么话。”
“你没看昨天的《星球日报》?露易丝专刊,头版头条《原来银河上将还是神探》,她说你是‘灵嘴哈莉’,一言断生死,一眼辨真伪。”
哈莉立即拿出手机,搜索这篇新闻......
虽然露易丝在文章中毫无保留地揭露了简罗琳之案的全部真相以及细节,但她使用了巧妙的写作技巧。
主角并非简罗琳、苏或者任何一位超级英雄。
他们都是配角,初次做侦探的哈莉才是主角。
新闻讲述了很残酷、很阴暗的故事,可任何读者看到它,都会在第一时间沉浸在紧张刺鸡的探案过程中。
一篇影响广大的时事新闻,竟被露易丝写成“名侦探哈莉大破密室杀人案”。
故事的重点发生偏转,从时事新闻偏向名侦探破案,主角从简罗琳变为名侦探哈莉,如此,英雄之妻堕落成杀人魔对民众的刺鸡也就降低了几个层次。
“不愧是银河名记,这编故事的水平......如果去写,也能成为大文豪。”哈莉笑呵呵道。
她对这篇文章还算满意,因为作为主角,她不仅聪明智慧、心细如丝、明断是非,还特别善解人意、体贴温柔,对罪犯有很深的人文关怀——以上皆为大文豪露易丝的原话。
哪怕福尔摩斯都还有几个缺点,可新闻中的“神探哈莉”近乎完美无缺。
“你说说看,我要不要嫁给布鲁斯?”赛琳娜又问道。
哈莉在她眼底清晰看到期待,“今时不同往日,安全不再是问题。如果你想嫁,就嫁吧。”
“今时和往日有什么不同?”赛琳娜问。
“首先,百特曼自己也成为一方豪强,至少在哥谭这块地,他足以护住很多人的安全。”
塔利亚和笑疤的阴谋还没来得及开启,就被百特曼团灭,证明他已经成为一只“成熟期的蝙蝠”。
“其次,和当年比,我的实力和权力提升了很多。比如,现在你遇到危险,我赶到韦恩庄园的时间,和回奎茵庄园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