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他本就是自我矛盾的、自我为是的,可若真欲求那些完美少年,又有何人呢?且顾周身,也仅满是他这样的人,而那白月光也许只存在于梦中吧。
雪的日子就像其生命一般飞速流逝,让人根本挽留不住。期末学测很快来到了。在经历了年前最后一次大考,学生们终于放了寒假。所有人就像离巢的雏儿,不顾而飞。谁都想好好享受这个假期,留下再归时足以细细品味的回忆。
“来年见。”
“……来年见。”
“来年真的会再见吗……”
经过这段日子的相处,余志远渐渐与汪诗羽相处的更加融洽,而毛一博之事,他并不想再入心。
“该回去了。”
自从去年冬天起,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他总能听到祖母讲述着与那里和她自己相关的爱情故事——与祖父的爱情故事。其中有一段,他记忆犹新:
兰心灵手巧,是村里数一数二能干的女人。她上完小学后家里供不起,便学起了手艺——皮鞋制作。镇上开了家私人加工厂,师傅刚好是这厂里的工人,因为她学的又快又好,提早出了师。那师傅就将她推荐到了这厂子里。不出三年她就干到了车间主任的位置,月薪几百块。因为她的收入可观,她家是那村子第一户垒起院子和后屋的人家。家里六口人,小时她父亲因病走了,只剩母亲一人拉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全家省吃俭用供了那唯一一个男娃上了大学。
这不有一天兰对家起房子,来了一班瓦匠,里头有个男青年,识了几个字,记工笔记全由他包揽。他生的精壮,皮肤因暴晒已棕黑,但拦不住脸上洋溢的精气神。虽不算俊朗,但看样子便可知其值得托付,想必兰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在傍晚,瓦匠班准备息工,东家送来了晚饭:豇豆大蒜配上大米饭。这可算丰盛,那时就算兰家每天也只能喝些米汤果腹,只因那有个规矩,工期临近结束就要请瓦匠们吃些好的。那青年食量最大,班里看他读过书便一个劲对他好,几个年纪大的称吃不下这么多,还得分去一些给他。他自然不客气,接过饭碗就找了处山坡坡蹲下扒。
日子不能算好,但至少安稳。吹着晚风,感受着身上汗水的散去,只一丝凉意便可让一天劳动后的男青年感受到快乐。
一老头陪来一块,两人说说笑笑,可忽地都听见了一阵自行车铃的脆响。
“叮铃铃铃——叮铃铃铃——”
他们朝声响的源头看去,只见映着夕阳的红光,土道道上一辆自行车上载着个姑娘,麻花辫搭拉搭拉在肩头。看向她的脸颊子,生的好生俊俏。
那老头用膀子摡去男青年侧脸上的尘埃,细瞅瞅,又与那姑娘作了作比,随后笑着说道:
“诶,小林,你还没娶马马吧?你配的上她!”
林知道那老头的意思,心中在他提醒之前早就有了想法:“我要娶她!”
他激动地连饭都吃不下了,刚想把碗中还剩的饭菜瞥到老头的碗里,但起身想想又扒了两口。
“老金,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