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前车之鉴,他自然不希望安东尼感情用事,重蹈他的覆辙。
“没关系,试试嘛。”安东尼坚持道。
毕竟他不是老板,他只是代持的律师而已。而他的老板项南坚持要做歌手,他又有什么办法。
罗德·斯塔特也只好点头同意,随后看向项南道,“既然你说对音乐感兴趣,那我问你,你会弹奏乐器么,你会填词作曲么,你上过音乐学校么,你有相关表演经验么……”
做歌手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一行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
在欧美國家,声乐是学校的必修课。在美國,孩子要想中学毕业,必须掌握两门乐器。因此会弹吉他,会拉小提琴,算不上什么稀罕。
而且,在欧美國家,孩子如果喜欢搞文艺的话,那么从小就会有很多的机会。
比如参加教堂的唱诗班,参加学校的合唱队,在社区的各种活动上表演……只要肯表现,多得是学习和表现的机会。
不像内地,孩子还以学习成绩为主,越长大,就越缺少课外活动。哪怕小时候再喜爱文艺,最后还是得为成绩让步。
因此在欧美國家,多得是多才多艺,又有丰富演出经验的人。如此一来,想要脱颖而出,自然就更难了。
所以罗德·斯塔特对项南并不太看好。
……
项南见他瞧不上自己,却并没有生气。
换做是自己的话,也讨厌被人塞关系户。
因此为了赢得罗德的青睐,他连忙拿出了自己写得几首歌,分别有《weareyoung》、《sugar》、《youarebeautiful》等。
“斯塔特先生,这是我自己创作的几首歌,请你过目。”项南说道。
罗德·斯塔特见项南真的拿出了作品,却并没有感到多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