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萧云点了点头,“陈先生,我们电影工作室希望买下您这两部的影视改编权。另外,还需要您跟我们签一份优先合作协议。
您以后创作的《狄仁杰》系列,必须优先交给我们电影工作室挑选。除非我们不要,否则不许你私自出售。
而且,如果其他电影公司跟您合作,在宣传的时候,也绝不能提及我们电影工作室。”
项南理解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自从徐克的三部《狄仁杰》系列电影推出之后,就有大量小电影公司来蹭热度,拍了几十部“狄仁杰之xxxx”的电影。
投资特别小,场面特别破,故事特别烂,演技特别差……几乎全部都是网大级别的烂片。但因为蹭着徐克的热度,所以还能取得不错的订阅量。
而类似事情,在娱乐圈早不是第一次。当年,徐克拍得《黄飞鸿》系列大火之后,也有不少电影公司跟风拍摄《黄飞鸿》。所以人家提前做好防备,避免被人钻了空子,那也是应当的。
“萧女士,优先合作协议我可以签。不过也得设置个期限吧。不然您始终不决定要还是不要,那我这故事可就要砸手里了。”项南又补充道。
优先合作协议对作者来说可是巨坑。很多公司就凭借这么一纸协议,霸住了作者的作品,让他们进退两难。项南可不想上这个恶当。
“可以,那就一年。”
“一年太久了。你们工作室效率也太慢了。这样吧,一个月!”
“最少也要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