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一百五十三章 捧杀(2 / 4)

韩娱之崛起 我们大家 6611 字 2023-06-02

“不要意思,我们暂时没有这个心情、时间以及义务来配合你,所以能不要和我们搭话了吗?我们上了一天的综艺很累的呢,需要休息!”

如果不是李梦龙亲自用身体感受到了这帮人的力气,还真的忍不住要相信这帮人的说词了呢,就算是她们真的累了,那也是刚刚殴打李梦龙过后累的,不值得同情!

“这可能还由不得你们,无论你们是不是有心情、是不是有时间,但你们都有义务配合我的工作的,白纸黑字签在合同上的,需要我把合同复印件拿给你们看看吗?”

“好啊,你去拿吧!”这就是典型的要把话题聊死呢,少女们不相信李梦龙会随时备着这些东西的。

但这次她们稍微天真了些,分分钟李梦龙就从电脑里调出了她们签订的合同照片,主要是和电影相关的所有资料他都保存着,自然包括主要演员的合约。

如果少女们要是让他拿出她们的歌手合约,那李梦龙可能还真的就没有办法,不过谁让她们没想到这一点呢,大略翻看了一下这合同的内容,总感觉有些卖身契的嫌疑。

“呀,你这合同怎么这么多霸王条款啊,我们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说话要讲证据的,看看最后面你们的亲笔签名,难道是我握着你们的手签的吗?”

少女们略微回忆了下,大抵上貌似是有这么事情的,她们甚至当初还感觉多此一举呢,钱多钱少的到还是其次,主要是签了这么个合同后她们还要缴税的呢。

明明把账目私下走一遍就可以了,这不能算偷税哦,只能说是合法避税,靠的是大家彼此的信任,结果李梦龙非要弄出这么个合同,恶心谁呢?

当时李梦龙的解释是李恩熙那边要求的,主要是公司越来越正规,哪怕是和自家的艺人也要有基本的规范,算是为了防微杜渐吧。

少女们除了嘴上吐槽了一通外,签名的时候还是相当痛快的,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名的人都不少呢,稍微理智些的也只是看了看合同的金额,随后就签下了大名。

于是乎就有了现在的这一张“卖身契”了,也不怪少女们吐槽这合同,上面的条款很多都富有争议性呢,比如说这条:拍摄时间以外,演员有配合剧组练习、宣传的义务。

这条本身算是应有之义嘛,除了正常的拍摄时间,演员们拿到剧本后要提前展开练习、背台词、找感觉什么的,而拍摄结束后往往过了很久作品才上映,而演员则要配合宣传。

只是理解归理解,但那是普通剧组之间,不说大家彼此尊重,但也要考虑下要求是否过分、时间能否空的出之类的。

但放在少女们和李梦龙这边就有些霸王条款的嫌疑了,什么叫拍摄时间以外?现在算不算是啊?明明都夜里八点过了,导演还来女演员家里指导?

至于说配合的义务,少女们倒是想找出借口来拒绝,但事实上借口少的可怜啊,毕竟大家彼此都很是了解,这些小聪明耍不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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