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李梦龙当初为什么不主动把这些条款删掉,一来是怕少女们太过于特立独行,合同细节一旦曝出去后容易引起圈子内的抵触。
再来嘛就是这合同终归还是人与人之间在执行的,只要涉及到人的存在,这就绝对不是冷冰冰的合同可以规范住的。
简单来说虽然大家的合同都差不多,不过名气越大,相应的自由度也就越高,如果高到了一定程度,让公司反过来跪舔也不是没有可能呢。
而s这边就不说李梦龙和李顺圭的存在了,单单少女们自身的名气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障呢。
哪怕合同里确实有那么些条款对她们不是很友好,但公司敢去捏着合同要求她们那么做吗?信不信转天她们就直接跳槽了?
不过尽管公司层面不会把这些拿出来,但李梦龙拿来恶心下允儿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用你的账号发消息怎么了,再说发的还都是公事!”
允儿还能怎么说,她自己也很是无奈呢,总不能真的去找个律师来和李梦龙探讨探讨吧。
“哼,果然都是万恶的资本家呢,以后少和我说话,我嫌你嘴里有铜臭呢!”
“这个时候嫌弃我了?给你们发钱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嫌弃?”
“你…你不讲道理!”
“现在又要和我讲道理了?我和你讲道理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呢?”
“反正都是你的错,以后用我账号时记得提前征求我的允许!”
“那你可能要去公司要求他们给你改合同了,需要我给你法务部的电话不?”
李梦龙也是得理不饶人,至少是没打算让着允儿就是了,这让允儿感觉很是委屈呢,凭什么就可着她一个人欺负啊,这不公平呢!
“哪里有那么多公平的事情,你又不是小孩子了,该学会成熟些了啊,这算是oppa帮你补上的一课,以后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李梦龙这话说完后顿时引起了众怒了,这是什么意思?她们少女时代没有教育好自家的妹妹呗?哪里轮到他李梦龙在这边指手划脚的!
允儿眼看着总算是有人给自己撑腰了,立刻就跳脱了不少:“你以后自己注意点,我林允儿可不是谁都能欺负的人!”
“内,我一定吸取教训,不过不用你的账号自然没问题,你认为用谁的合适呢?”
面对李梦龙的问题,允儿觉得对方是把她当成个傻子呢,这挑拨离间的意图是不是太过于明显了?她要是真的说出了谁的名字,这不是要了她的小命嘛。
只是她弄错了一件事啊,李梦龙挑拨的对象可不是她林允儿呢,她就没发现刚刚替他她说话的那帮人已经没有再发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