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仙其实没跑远,而且还跟干饭在一起。
他发现,干饭走的路线,总是最安全的路线。
因为人群狼奔豕突的时候,干饭个头小,一个不好会被踩踏,所以它格外敏感。
手里提着一串马口鱼,跟着一条狗,赵一仙回头打量。
他只道赵传薪是神仙般人物,可此时才发现,这个神仙也太能打了一些。
怪不得敢只身劫法场。
清军根本和赵传薪不是一个量级的,他随手一抓,即便是活的清军,也丝毫挣扎不得,比大人拿捏小孩子还要轻松,只能乖乖的当垫背挡子弹的。
赵一仙逐南闯北,还真见识过打仗。
但真没见过赵传薪这样的,战场上取人性命如同探囊取物般简单。
他甚至敢肯定,那些列强的正规军,对上赵传薪,和眼前清军比也不会强到哪去。
直到赵传薪以掌心发声器官爆喝一声,道出了自己的名讳,此时赵一仙才悚然一惊。
我焯……赵神仙,原来竟然是鼎鼎大名的赵传薪!
怪不得,他有个绰号叫法师。
真会法术啊。
等赵传薪去追黄福廷,赵一仙低头说:“兀那狗……呃,干饭那,你果真能听懂人言?”
蹲坐在地上的干饭抬头,朝他翻了个白眼。
赵一仙指了指场上正在搜剿武器,安排战俘的双喜和王隆说:“现在我们怎么办?”
干饭抖了抖毛上的雨水,在泥泞的地上,用爪子划拉几下。
一个歪歪扭扭的“等”字被它划拉出来。
赵一仙当时就震惊了。
要说有机灵的狗,能听懂一些人话,他还能理解。
清末识字率有的说只有1%,有的说是九成。可一条狗竟然能写字,这特么已经超过了九成的清朝人。
赵一仙真不敢小看干饭了。
他耐着性子等着。
不多时,赵传薪就押着狼狈不堪的黄福廷回到刑场。
一些百姓对看热闹这件事有多狂热?
甚至不惜以身犯险。
明知道刚刚发生枪战,随时可能飞来横祸,可稍见安全,立刻又返回看事情后续发展。
刚刚要枪毙那些囚犯的时候,有人在叫好。
等赵传薪踹着黄福廷回到刑场,依旧有人叫好。
赵传薪听见了隐隐传来的叫好声,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这些百姓,当真是绝不会把别人棺材抬自己家哭,事不关己绝对高高挂起。他们哪一边都不站,公平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