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4章 太残暴了(1 / 4)

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301 字 28天前

第955章太残暴了

当丽贝卡·莱维微微醒酒,睁开眼,看向身边,没有赵传薪身影。

但是床边放着整齐的三摞衣服。

每一摞还挂着硬纸标签,用印刷体分别写着:丽贝卡·莱维,妮娜,唐群英。

丽贝卡·莱维开心的笑了。

丽贝卡·莱维的衣服是毛呢料宽松驼色大衣,羊绒料黑色半高领针织衫,一条鸦青色四时扑带花朵的花綀面料长裙,下面则是一双精巧的黑色小皮靴。

旁的都不提,单说那条长裙,丽贝卡·莱维抚摸其上,但觉面料闻所未闻。

花綀是一种奇特的面料,宋朝时期特指丝麻混纺。

临川上饶之民,以新智创作醒骨纱,用纯丝蕉骨,交相捻之。

在当时价格高昂,非富贵者不可得。

其实是用一种色白而细的黄草芯儿,麻,真丝,现在又添加上了羊毛的混纺丝织品。

中国人才智卓绝,心灵手巧,能工巧匠数不胜数。

赵传薪素来以匠人自居,喜欢搜罗稀奇玩意儿。

这料子就是当时随手买的。

做出的裙子果然非同凡响。

丽贝卡·莱维抖落开,见裙子大概右腿处,还竖着绣了两行字: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

唐朝时期盛行纹身,长安有个叫张干的家伙,在左右胳膊上刺上了这两句话。

中华的各种文化到了下个世纪为何会没落,乃至于断层?反而让棒子他们口头上据为己有?不是说不好,也不是没有缺陷,只是啃古的人太多了,他们觉得祖宗的东西可以一成不变,一定是极好的,不必做出改变和进步的。

不懂得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必然没落。

后来刮起了小股国风潮流,勉强扳回一局。

赵传薪先一步行事,用古料作今裙,传统保守的裙式上添点带叛逆元素的装饰。

庄重里带着时尚,时尚中带着叛逆。

丽贝卡·莱维穿上这一套,照了照全身镜,顿时对赵传薪手艺惊为天人。

实在是每个细节都十分考究。

譬如裙子右腿处绣上的字迹,用的是一种全新的狂放飘逸字体,一看就是赵传薪首创。

而字迹绣于膝盖上侧,拉升裙子重点,加上腰线高,更显得高挑,走路时让两条大长腿看着更加浑圆饱满。

毛呢大衣和半高领针织衫以及靴子很素,但裙子以花多为盛,加上两行字来点睛,无论在哪都是整条街上最亮的仔。

因为那两行字和丽贝卡·莱维的性子形成鲜明反差,有种反差喜感。

针织衫和靴子还特意撞了一下色。

丽贝卡·莱维知道明天是大年初一,非常隆重,便脱下这身衣服,等待明天再穿。

她忍不住翻了翻唐群英和妮娜的衣服。

两人的一套行头,从面料到款式上也是有说道的。

譬如唐群英的衣服上绣着字迹:此老方扪虱,众雏争附火。想当训诲间,都都平丈我。

这有个故事,讲的是在一间私塾里,先生的文化水平感人,教授《论语》的时候,将“郁郁乎文哉”,误读成了“都都平丈我”。而学童四五六不分,都跟着读“都都平丈我”。

某天,另一個先生到学堂,听了之后捧腹大笑,要给这群学生改过来。

结果学生都觉得新来的先生是错的,一哄而散。

新来的先生懵逼。

当丽贝卡·莱维兴致勃勃的将衣服送给妮娜和唐群英后。

唐群英起初觉得这一身衣服非常漂亮。

旋即看到了那一首打油诗,不禁咬牙切齿。

这赵炭工,究竟是想表达什么呢?

他是想让我别太严肃,要诙谐?还是说,他觉得我做的未必是对的,或许给后人开了个坏风气,将来会积重难返?唐群英又照了照镜子,哼了一声:“我还偏就穿了!”

……

赵传薪去澳岛的时候,澳岛很热闹,但李梓钰府上却冷清异常,只有他们兄妹俩吃饭。

赵传薪始料不及,手里还提着一瓶烧锅和一瓶拉菲呢。

“咋就你们俩?”

李梓钰见赵传薪突然而至,赶忙起身:“都遣回家过年了。”

他对赵传薪的神出鬼没已经习惯。

李梓宁起身,扭扭捏捏说:“掌门,新年大吉。”

赵传薪隐蔽的狠狠地掐了一把她屁股:“梓宁啊,新年好。”

“唔……”李梓宁压抑并兴奋着。

对喽,就是这种感觉。

赵传薪见她如此,又狠狠地掐了一把。

好这口就满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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