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道:“我转向蚁人,对他说:那么,蚁人阁下,你们一族能给的奖励是什么吗呢?”
【蚁人狂妄大笑:许多族群诋毁蚁人部落,说我们不自量力喜欢以小博大,从某方面而言,他们说的没错。我们蚁人一族,能拿得出手的是,四两拨千斤的药剂!伱若选择我,我会奖励你一份最低级的大力药剂!】
噗……
原来这位卖大力丸的呀!
得,干活最佳选择肯定是大力丸。
所以,赵传薪选择——大力丸!
至于为啥?
首先说铠甲,天天穿着奇特造型的铠甲晃悠,要多扎眼有多扎眼,除非他是傻子才会这么干。
其次说口袋科技。
最低级的口袋科技,如果只能有个一立方半立方的空间,那么有也等于无,神奇是神奇,但用处不大。
协调身体的技术,属实也没多大吸引力。
他不跳舞,也不喜欢舞刀弄棒,要那么好的协调性,难道去走钢丝吗?
而他现在天天干体力活,大力丸才是最重要的好吗?
坐在门槛的赵传薪,这次小心了许多,没让干饭把手里大力丸给吃了。
当然,这也不是大力丸,这是一瓶药剂。
酒红色液体,装在一個玻璃瓶子内。
他扒开塞子,一饮而尽。
并非飘飘欲仙的嗑药感,也非浑身充沛力量毛孔都舒张的感觉,反而有些怪怪的,如同在身体正中央,有一只手,紧紧拉扯住每个身体末梢的筋,四肢仿佛更有弹性了一般。
这可真是反套路呀。
不会被骗了吧?
不是没这种可能!
但先不管,先回去复命领取奖赏要紧。
【我拿到了奖励,正往外走。突然,上次拦我的森林精灵奴隶,再次拦住我,说:感谢你,陌生人,你为我们森林精灵一族做了太多。我想问问你,之前有个人类,他是个猎人,我们找上了他。此时,你的角色,本应该是他的。你见过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