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三十七章 共同研发意愿(4 / 4)

在“雷”服役后萨伯几次打算出口,但由于瑞典是中立国;不能向北约所谓的好战国出口武器。七十年代,当“雷”开始服役时,一些如比利时、荷兰、丹麦、挪威等北约国家开始寻求新型战机取代已经过时的f-14星战士战机,萨伯公司与其合作伙伴爱立信公司和沃尔沃公司合作推出萨伯37e型战机,字母e代表欧洲战机之意。

同时竞争该合同的还有达索的幻影f1、诺斯罗普的f/a-18大黄蜂和通用动力的f-16战隼,对于萨伯37来说这些都是新型战机,而其中属f-16的竞争力最强;因为该机当时已被美国空军选为标准战机,所以在价格和技术上都有很大的优势。对于萨伯37e来说,它比f-16更适应北欧的作战环境,毕竟f-16是设计主要在温带地区作战的。

萨博公司很快意识到,如果能拿到这比合同,就会有更多的北约订单接踵而至;因而在竞争该合同时把萨伯37e的价格压到最低,来抢先占领市场。

但由于萨伯公司飞机制造能力本就十分强大,如果再得到这笔合同的话。不久后很可能会对美国的军火出口贸易形成威胁,所以美国动用了政治压力迫使这些国家最终选择其f-16。除了以上这些国家以外,后来还有澳大利亚、日本甚至印度也对“雷”感兴趣,但同样由于美国的干涉这三个国家最终没有采购萨伯37。

最终,“雷”的国外用户只有奥地利一家,其外销成果甚至不如龙式。

外销受阻,不光是因为美国阻挠。毕竟那个国家都要考虑一下综合性价比,购买战斗机是为了打仗,可不是为了好看而故意讨好美国。竞争不过对手,当然同战机性能有很大关系;也就是说雷式战斗机的性能,比起f-16要差很多。

这是不争的事实,安东尼-博福斯也必须要承认。而且因为国情等一些特殊性质,找到一家企业合作;对于出口武器装备,也多了一条出路。

此刻包首富也在权衡利弊,三代机项目如果同萨博公司合作;研发与服役速度自然会得到大幅度提升。即使目前有些没落,但是正如安东尼-博福斯所说;萨博的底蕴,一般企业绝对比不了。当年他们可是让美国人都非常忌惮,足以说明实力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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